18岁少女误服排卵药引发重症

vivi03| 2013-06-17 22: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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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来广东打工的18岁潮州少女阿英(化名),在某民营医院咨询月经不调时竟被医生打了促排卵的药物,引发重症,差点丢了性命,幸好及时转入广东武警医院抢救,啊英才保住了性命。

 

 

阿英男友彭先生17日向记者讲起此事,仍气愤难平。据介绍,阿英今年2月才满18岁,5月中曾到广州天河区濂泉路上某民营医院看月经不调,稀里糊涂打了几针、也拿了些药。彭先生说,“5月22日晚,女友突然说很不舒服,路都走不了,我吓得要死赶紧打车送她到武警广东总队医院”。

 

据武警医院孔欣主任说,“看到患者病例时也吓了一跳,这个姑娘只有十八岁此前却接受过促排卵治疗。检查发现患者腹腔、胸腔有大量积水,正常女性卵巢只有鸽子蛋大小,患者两侧卵巢肿得像两串大葡萄。阿英显然发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也就是促排卵药引发了严重的并发症”。

 

患者立即作了穿刺引流,在ICU期间每天引流出的腹水、胸水多达1000-2000毫升左右。经过抢救,阿英虽脱离了危险,但更让医生头疼的是,其后的检查发现患者居然怀孕了,这对于患者病情来说无疑雪上加霜,而且孩子健康根本不可能有保障,阿英无奈只能选择早期人流。

 

孔欣主任指出,不孕症患者诊治前,医生必须先检查患者3证:身份证、生育证、结婚证,并进行复印、保存,患者还要签字保证证件信息的真实性。促排卵药物使用也需要有一定指征前提,如,符合不孕症界定、医学检查确定问题所在,才能选择合适的干预手段。而阿英不符合任何使用促排卵药指征。

 

实际上,阿英此前在民营医院用药时,既没有提供、查验相关证件,也没有进行过相关病理检查。

 

专家提醒,虽然现在不育人群增加,也不可盲目求医,如确需医疗帮助,应注意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资质,不孕症患者可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的官方网站上查询您所选择的医疗机构是否是具有国家准入资质。在正常生育年龄、夫妻同居一年以上而又不怀孕的,可找医生检查、评估生育能力,而后才决定是否需要药物或手术干预。

 

微微网女性新闻编后语:由于药理作用下的怀孕、生产违反了正常的生理反应,所以医生只在治疗女性患者因不排卵而造成不孕症时才慎重选用。广大育龄妇女应当在医生严格的诊断、指导下,慎服此类药物。促排卵药是一种危险性很高的药物,它在治疗女性不孕症方面确实作出了贡献,但请千万不要认为它就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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