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女竟有勇气肢解?嫉妒心有多可怕
女性切勿与嫉妒心理为伴。嫉妒心到底有多可怕?广西一名13岁少女嫉恨同学比自己漂亮,竟然将其肢解。这样严重的嫉妒心理实在是太可怕了!该如何消除嫉妒心?
广西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判决书显示,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嫉妒是一种比较复杂的心理它包括焦虑、恐惧、悲哀、猜疑、羞耻、自咎、消沉、憎恶、敌意、怨恨、报复等不愉快的心理状态。别人天生的身材、容貌和逐日显出来的聪明才智,可以成为嫉妒的对象;其他如荣誉、地位、成就、财产、威望等有关社会评价的各种因素,也都容易成为他们嫉妒的对象。嫉妒心理的出现该如何消除?
如何消除嫉妒心?
1.培养豁达的人生态度,心胸开阔,要懂得“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自有强中手”,这是客观规律。
2.转移注意力,给自己一个不嫉妒的理由。 当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时,我们就无暇去嫉妒别人。因此,积极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真正充实起来,那么,嫉妒的毒素就不会孳生、蔓延。为了缓解自己的失败带来的心理上的不平衡感,可以找一些理由,使自己不再嫉妒别人。
3.看到自己的长处,化嫉妒为动力。 一个人在嫉妒别人时,总是注意到别人的优点,却不能注意自己比别人强的地方。其实任何人都有不如别人的地方,当别人在某些方面超过我们时,我们可以有意识地想一想自己比对方强的地方,这样就会使自己失衡的心理天平重新恢复到平衡的状态。
总之,对别人产生了嫉妒并不可怕,关键要看你能不能正视嫉妒。你不妨借嫉妒心理的强烈超意识去奋发努力,升华这种嫉妒之情,把嫉妒转化为成功的动力,化消极为积极,超过别人!
微微女性健康栏目编后语:嫉妒心理是人的一种很普遍的心理。但嫉妒心特别强烈的人,则是嫉妒心理最容易爆发的人。强烈的嫉妒心理是很危险的,其后果往往也是严重的,当然,它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教育的引导,我们是可以把嫉妒心理所带来的危险系数降低到最低的,这是可以实现的。因此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必须要有父母、老师或者亲人的积极引导,不能让孩子从小就产生强烈的嫉妒心理,这是相当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