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大陆孕妇违规在港产子被判缓刑

phoebe| 2012-02-14 08:51:12
阅读()

  5名大陆孕妇公然违反《入境条例》,分别逾期逗留香港约5至16周,期间更在港产子,案件13日提堂,5人承认各一项“违反逗留条件”罪,被判囚2至4周、缓刑3年。
  
  《星岛日报》报道,该5名被告分别为中国籍女子黄晓微(21岁)、陈幼莲(27岁)、吴丽君(38岁)、邓玉霞(25岁)和龙运红(26岁),全部报称在港无固定住所。
  
  控罪指,5人分别在去年6月至9月入境,获准在港逗留7至90日,但直至去年12月底甚至1月,5名被告仍留在香港。他们分别过期逗留约1至4个月。控方在庭外表示,5人均在过期逗留期间在港生子。
  
  除龙运红被判监2星期、缓刑3年外,其余4人均被判监4星期、缓刑3年。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