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遇车祸服 被迫服禁忌药致流产

cuteyy| 2011-12-13 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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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耿小姐遭遇车祸,受伤后服用了孕妇忌服药品导致了流产,让耿小姐伤心不已。

 

  悲伤之余,她向肇事司机李先生、车主张女士和保险公司索赔。近日,顺义法院一审判决三被告给付耿小姐合理损失共计6094.06元。

 

 

  耿小姐诉称,去年1月的一天,她骑自行车被李先生驾驶的小客车撞伤。经交通支队认定,李先生负全部责任。事发后,她被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并因此服用了孕妇忌服和慎用的药物。同年3月1日,她出现腹痛,次日在医院进行人流手术,并一度处于抑郁状态。她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1万余元。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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