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引产需证明

xiaoke| 2011-11-02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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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问题的监管,近期,南宁市组织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妇联、南宁警备区后勤部六部门全面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专项督查活动。10月31日,督查组专门到4家医院检查 B超使用情况、人流引产情况、终止妊娠药物使用情况,查看医院是否有实施“两非”行为。

 

  在一家驻邕医院,B超记录、病案归档等资料收集得很齐全,督查组检查人员指出,医院对妇女引产需要提供的证明要进一步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医院施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须查验由街道办或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在另一家驻邕医院,每一例引产手术都附有计生部门的证明,较为规范。

 

  南宁市计生委副主任仇家兴说,打击“两非”要各个部门的配合,而医院也要引起重视。提醒各大医院,在对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特指怀孕14周以上),必须要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才能实施终止妊娠。而妇女要求引产的,也必须持街道、乡镇或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料链接:引产前后的注意事项

 

  引产前

 

  孕妇在引产前一定要禁房事1周,洗澡,尤其是下腹部及阴部更应清洗干净;引产时医生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引产后如有阴道出血、发热,应查明原因,清除宫腔内的残留组织以止血及避免感染源的存在.患者一旦出现发热,要做细菌培养,并予以大剂量的抗生素以控制感染.还应避免盆腔炎、腹膜炎或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

 

  引产后

 

  不论是引产还是流产,对于女性来说都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对于女性的生殖系统都会有比较大的创伤。所以,引产以后也要多注意这些事项,全面补充营养,注意卫生,更不能同房(要等到子宫完全恢复以后,最迟42天最长3个月以后),女性引产以后由于子宫和子宫颈都受到了创伤,这个时候如果发生性交,男性的生殖器就会带入细菌,有创伤的子宫就会容易感染发生炎症,对女性的身体是种非常大的伤害,容易导致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等,年轻的时候也许不觉得,但是年纪大一些就会表现出来,所以,不要在引产和流产以后一个月内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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