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壁灵芝孢子粉不能做普通食品原料
近期,以破壁灵芝孢子粉为噱头的月饼等普通食品在网上热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称,破壁灵芝孢子粉属于保健食品类别,其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
通知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已明确,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告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普通食品,不得经营含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普通食品。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行为,应要求企业停止生产经营;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通知规定,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应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对于未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予以查处。对于黑窝点非法生产破壁灵芝孢子粉产品的,应予以严厉打击。
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灵芝孢子类产品关键是要看清该产品是否有国家批号,分清是药字号的药品还是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理智对待该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具体内容,超出的就属于夸大宣传。从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得知,目前经审批的灵芝孢子粉类药品功能主治为“健脾益气,养心安神;用于心脾两虚病后体弱肿瘤患者的辅助治疗”,灵芝孢子类保健食品功能大多为“提高或改善人体免疫力”。
相关政府文件: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孢子粉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4〕390号
【发布日期】 2014-05-09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你局《关于请明确破壁灵芝孢子粉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食药监办食监三函〔2014〕193号)收悉。经研究, 现答复如下:
灵芝孢子粉缺乏长期食用历史且已作为药物使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尚无足够的科学依据。因此,破壁灵芝孢子粉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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