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要求整治校门口200米内食品摊
喵酱|
2014-08-12 0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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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9月至10月期间,将在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逐户检查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发现问题,一追到底,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并要求此次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
专项整治期间,将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此外,还将加大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坚决依法查处。
《通知》提出,各地要在秋季开学的关键时期,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此外,督促所有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在秋季开餐前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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