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女宾馆内自杀 其父告男友索赔78万元

mybase16| 2013-06-27 1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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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玲(化名)才24岁,身穿婚纱在顺义一家宾馆里自杀人亡。大量饮酒后服药身亡。其父将前男友和把她带到宾馆的男同事一同告上了法庭,索赔78万元。

 

 

女子酒后服药自杀

 

晓玲来自离异家庭,从小由父亲抚养长大。去年6月,她大学毕业后入职顺义区某模板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今年1月21日,某宾馆服务员发现身穿白色婚纱的晓玲一头扎在房间的垃圾桶内,垃圾桶里有两个白酒瓶,房间内充斥着浓烈的酒味。经鉴定,晓玲为酒后中毒死亡。

 

事发前,晓玲刚与该公司29岁的生产总监孙某分手。死前,她因没有带宿舍钥匙,被同事翟某带到宾馆。晓玲死后,父亲将孙某和翟某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二人都应该对晓玲之死负责。

 

晓玲的父亲于先生起诉说,女儿在工作期间接受了孙某的追求,与他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并商定于今年春节时结婚。但在今年元旦左右,孙某提出分手,导致女儿伤心欲绝,长期未上班。今年1月20日晚,晓玲未带宿舍的钥匙,便与翟某联系,翟某随即将她带到某宾馆开房,并为她提供了大量白酒。由于女儿遭到孙某抛弃后心情悲哀,醉酒后服用大量药物自杀。

 

于先生认为,孙某利用职务之便,玩弄女性,是导致涉世未深的女儿自杀的直接原因。孙某明知晓玲有自杀念头,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放任死亡结果发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翟某明知晓玲有轻生念头,却在未通知其家属和单位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带至宾馆,使其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家人四处寻人时,翟某又隐瞒了晓玲的实际所在地,延误了抢救时机,对于其死亡也负有责任。

 

两被告均表示与己无关

 

于先生在法庭上说,女儿以前就因孙某提出分手在家割腕自杀过,后被及时发现。而孙某提分手是因其前女友又找回来了。于先生还出示了女儿去世当天晚上6点多给孙某发的一条短信,内容说是最后一次打扰他,将带着美好回忆远离。“孙某收到短信后什么都没做,眼睁睁地看着一条生命走向死亡。”

 

“我对晓玲的感情是真挚的,没有玩弄她的意思。发生这件事我也很伤心。”孙某说,事发前他一直没见到晓玲,在接到她家人电话后,他和晓玲的姐姐一起努力找人。想到翟某平时与晓玲关系比较好,还问过他是否见到晓玲。

 

孙某还否认原告所说的分手原因,称他和晓玲恋爱时就一直因小事或晓玲放不下她的前男友而吵架。“我觉得恋人因为闹矛盾分手很正常。”他说,晓玲从小缺少家庭关爱,自杀有家庭原因,也和之前两段失败的感情有关,她一直放不下前男友。孙某还指出,晓玲左腕上的伤疤是高中时失恋割腕造成的。

 

翟某表示,他为了帮晓玲解决住处,经过她同意才带她到宾馆的,自己也没有给她提供大量白酒。晓玲在宾馆喝了两杯白酒,“她在酒醒后又自己买了酒,喝完吃了大量药物自杀身亡。后来没有任何家属找我。”翟某说,晓玲经过他的开导状态好了很多,还让他帮她回单位取包裹。后来,因她多次说怕见到孙某受刺激,自己才没有告知孙某她的所在处。“如果我意识到她要自杀,一定会及时联系警察,及时采取措施的。”

 

法院将择日宣判。

 

现在的年轻人,一谈恋爱就同居,没有结婚就分手。期间的恩怨是非苦酒都得自己品尝。年轻人简直没有道德可言了,世风日下,人心败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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