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万元以上医患纠纷禁私了引争议

mybase16| 2013-06-03 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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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出台新规,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医疗纠纷禁止私了。此规定一出台,登时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规则制定者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编者按:《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2013年6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其中“一万元以上禁止私了”的条文,将这一新政策推上风口浪尖,尤其是广东医调委,作为新政的重要执行者,毫无悬念地备受各界关注。
 
  广东省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近2.5~3万起,其中诉诸法律大约600起,行政调解1000多起,剩下的两万多起纠纷,最后都由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
 
  禁止私了《办法》出台,对广东省高发的医疗纠纷解决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带着这个疑问,39健康网走访了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医调委”)、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和广东政邦律师事务所,试图从多方立场出发,对《办法》实施之后出现的新变化进行一番解读。
 
  广东医疗纠纷高发 年均约3万起
 
  客观来说,广东省属于医患纠纷的高发区。
 
  广东省医调委副主任王辉告诉39健康网:广东医疗纠纷数目占全国总数的八分之一以上,这与近年来省内医疗机构规模无限度扩张有直接关系。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曾表达类似观点,目前不少医院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趋利严重。医院无限扩张,医生无限加码。经常有医生向他投诉,称医院严重缺编,还在拼命加床。
 
  医疗机构规模上去后,医务人员人数与技术水平并未相应跟上,导致医患沟通不畅、医疗服务怠慢、治疗技术差强人意等恶果,医疗纠纷频繁上演,自然成为大趋势。
 
  据统计,近年来,广东省每年发生各类医疗纠纷约2.5万~3万起,其中诉诸法律的仅有大约600起,行政调解的1000多起,剩下两万多起纠纷,最后都由医患双方私下协商解决,俗称“私了”。
 
  私了俨然已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主要途径,所占比例高达90%以上。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部主任蔡湛宇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给出的数据并无太大差距:“近年来,本院80%以上的医疗纠纷均是通过私下协商解决,不到两成的医疗纠纷会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与其费时费力费脑细胞地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上法院旷日持久地打官司,患者一方往往更倾向于私下协商、索取赔偿金。而医院方为息事宁人、大事化小,无论是否愿意,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无奈选择“破财消灾”。
 
  “私了”这一非法律途径,为何会成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最主要途径?其实,私了大行其道,主要归结于一个现实——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解决机制都不信任。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和途径远未达到理想状态,当下针对医疗纠纷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卫生行政、医疗协会对医疗行业的管理不够到位,医疗行业利益共同体存在“潜规则”等多种因素把患者和医院推向“私了”的泥沼。
 
  社会道德败坏,造成很多问题难以解决。医疗纠纷解决机制的潜规则就会使医患双方对“官了”望而却步。无奈之下选择私了,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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