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私人医院无证行医致病人昏迷三年
2010年8月2日,李谋因感冒不适,到合肥一私人诊所就医,在诊所医生杜某为其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经医院抢救无效一直昏迷至今,事发后李某家人将私人诊所老板杜某、某售药公司及肥西县某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70多万元。
2010年8月2日,李某因感冒不适,经当地诊所医生杜某静脉滴注某注射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在被送至肥西县某医院救治后,一直昏迷不醒至今,目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
经查,杜某系非法行医,注射液为某医药公司提供,杜某持有该公司开具的大量药品销售发票。李某家属周某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杜某、某医药公司和肥西县某医院为被告提出诉讼,要求各被告共计赔偿18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多因一果”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杜某不具备行医资格,且未能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导致李某药物过敏,其行为具有过错;某医药公司明知杜某非法行医,却违反药品销售管理规定进行出售,其行为与杜某非法行医间接结合造成李某现状。
经鉴定,肥西某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故应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其中,李某选择在无行医资格杜某处就诊,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按照责任划分,判决三被告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法官说,患者在就诊时,应选择具备行医资格的个人或正规医院,并遵从医嘱,以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品风险。
延伸阅读:遇到医疗事故如何维权?
技巧一: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病历资料包括两部分,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的客观性病历资料和第16条规定的主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对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虽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就像本案中的朱某一样,最终败诉公堂。
技巧二:行政调解司法救济可选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可知,除自行协商外,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途径有二:请求行政调解或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调解是2002年9月1日实施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增的一种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民事争议的机制,当事人先选择行政调解,有助于快速地解决纠纷获得赔偿,当然,若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再行提起诉讼,也可能反而拖延赔偿纠纷的处理速度。先行申请行政调解或者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某甲父母经行政调解,与医院达成协议并获得赔偿的作法,值得借鉴。
技巧三:侵权之诉违约之诉由你挑
当医患双方存在医疗合同时,医疗机构由于没有适当地履行义务而构成违约的,或是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而构成侵权的,患者为了更有利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根据案件事实,拥有对于救济途径的选择权,既可以选择追究医方的违约责任,也可以选择追究侵权责任。本案中曹某和路某放弃追究医院的侵权责任,而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选择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在举证责任、归责标准、赔偿范围上均有不同,患方应慎重选择。如本案中,路某和曹某若选择侵权之诉,将会因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而败诉公堂,但他们选择了违约之诉,出其不意地打赢了官司。
技巧四: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莫主动
专家点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据此规定,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尽到前述证明责任,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医疗机构要尽到前述举证责任,只能选择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本案中,如果杨某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等于放弃了举证责任倒置,对杨某无任何利益可言。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医疗机构如果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要申请也应当由医疗机构提出,索赔方千万莫主动申请。
微微网健康新闻编后语:虽然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我们谁都不希望发生医疗事故后才去维权,因此我们在看病时应到正规的医院就医,避免发生医疗事故,给我们的生命健康带来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