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强奸改判猥亵 精液是为了治病

vivi03| 2013-05-21 0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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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病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改判:马林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马林的姐姐坚信自己的弟弟是清白,她告诉记者她已变卖房产,全家人将会继续为弟弟申诉。

 

 

17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副教授”精液治病涉强奸案,做出了终审改判:认为马林无医师执业资格无证行医,对外谎称是“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副教授、医生”,利用被害人到其心理咨询室就诊治疗的机会,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欺骗手段强行对彭花进行猥亵,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48岁的马林(化名),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2006年后转到院办公室。马林的姐姐说,马林为人正直、善良、热心、有求必应,能帮就帮,但凡朋友叫帮忙,他决不推辞,曾为多名亲朋好友免费做经络穴位保健,解除他们的病痛;2006年他还赞助25名贫困学生两年;2008年他自愿前往汶川地震一线开展医疗工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马林的姐姐告诉记者,弟弟喜欢钻研,本来他是学西医的,但中医偏方的神奇疗效,让他着迷,没事就找这类书看,钻研经脉按摩与推拿的奥秘。他曾发表医学论文21篇,举办过30多场“保健与养生的会阴穴药引点穴”内容的讲座和训练。马林的诊室有张定制的保健床,床尾有两个支架,患者躺在床上,两条腿搁在架子上,便于对会阴穴按摩治疗。保健床的支架呈“内八字”形状,有公安的原始证据,人无法进入患者两腿之间,只能在一侧操作。

 

 

但法院表示,事发后,经现场查看该治疗床,发现涉案治疗床已被他人改变了原始现场状态,不能证实是马林对彭花实施按摩治疗时的原始状态,马林供述也承认曾在次日进行了清理。根据现有证据,仍没有充足依据证实马林有对彭花实施了奸淫行为。因此,对于马林及其律师提出的其仅对平躺在治疗床上的被害人进行按摩治疗,没有对躺在治疗床上的被害人实施性侵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信。

 

面对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改判结果,马林的姐姐泪流不止,她表示,马家人也将继续进行申诉,还弟弟清白。

 

微微网健康新闻编后语:在姐姐眼里,马林是一个好弟弟,好大夫,但是在铁面无私的法律面前马林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面对马林姐姐坚持不懈的申诉,法律又将如何判决?本站会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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