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如何处理 市民对过期药品的认知
药品过期代表这药性已经失去,如果再给人服用会造成极大的危险,拉萨近日一过期药品黑窝点被警方捣毁,警方人员发现不法分子将胶囊经过打包后返销给了一些药店。
一石激起千层浪,我们不禁思考:当前市场上过期药品是如何处理的,市民对过期药品有怎样的认识,家庭过期药品有哪些回收销毁渠道?药监部门有什么措施防止过期药品翻新流入市场?
本期报道为你一一解答。
17.6%的人嫌浪费会暂时放在家里
57.6%的人将过期药品当生活垃圾一样处理
21%的人认为服用过期药对身体有影响
3.8%其它
5.8%送到过期药品回收处
15.2%的人倒进厕所冲掉
72.6%的人认为服用或随手丢弃过期药品对身体和环境都有影响
75%的市民买药时会看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
25%的市民购买药品时不会留意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
数字
25%的市民购买药品时,不会留意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就医时,对于医生开的药品,只有51.6%的市民会在服用时注意生产日期等信息。
57.6%的受访市民会把过期药品“和生活垃圾一起扔进垃圾箱”,有近三成市民或认为“扔了嫌浪费,暂时放在家里”,或“倒进厕所冲掉”。
17.7%的受访市民表示,即使不小心将药物服用说明书丢失,在无法完全确定药品性质前,依旧会服用这些药物。
还可能产生副作用
过期药品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服用后,会有什么影响呢?昨日下午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到了阜康医院药剂科张主任。张主任表示,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后,变质过程十分迅速,有效成分也会下降,并出现发霉现象。尤其是西药,化学结构还会发生变化,分解成其他物质,而这些分解后的物质会使身体产生一系列的不良反应。
“药品过期后,绝对不能再服用,因为每盒药的有效期都是经过严格精确的测算的,过期药品第一是失去药效,第二就是会产生副作用。”张主任告诉记者。
张主任还表示,药品的存储不当也会影响到药物的疗效,光、热、空气湿度不达标都会有影响。一般药物的储存湿度要在45%至75%之间,一些特殊药物还需要冷冻。如果保存不好,很容易霉变、滋生细菌、长虫子,患者服用后也会对身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高原宁”全面下架处理
3月14日,西藏商报记者走上街头,随机向100位市民发放问卷调查,开展了一项关于拉萨市安全用药问题的调查,调查问卷有效回复76份。
本次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市民对过期药品的认识、处理方式及建议等,主要采取在街头随机发放的方式进行调查,被访者分布于各个年龄段和各行各业中,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多数市民家中有过期药品
调查结果显示,购买药品时75%的市民会留意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但对于医生开的药品,只有51.6%的市民会在服用时注意生产日期等信息,显然,市民对医生所开药品有效期的信任度会高一些。
62.9%的受访市民认为医院医生所开药物剂量有点大,经常出现吃不完的情况,造成浪费。29%的受访市民则认为剂量刚好,只有8.1%的受访市民认为医院所开药物剂量太小。在购买家庭常备药物时,一半以上市民会“按量购买,需要多少买多少”,但12.9%的受访市民为了图方便,“多买一些,省得不久以后再买”。
很多人家中都会备有家庭小药箱,以缓解头疼感冒等常见疾病给市民生活带来的不便,因此,家中难免会有一些过期药品,66.1%的受访市民称自己家中“有一些还未使用就已过期的药品”,甚至14.5%的受访市民表示家中很多药品都已过期。
处理
将过期药品当生活垃圾扔掉
问起对过期药品的态度,七成以上受访市民认为过期药品“对身体和环境都有影响”,相反,6.4%的受访市民却认为过期药品“服用后应该没什么影响,可能只是失效,加大剂量即可”,可见,拉萨还有少数市民根本没有意识到使用过期药品会对健康造成危害,在他们看来,“过期”仅仅是“失效”了。
57.6%的受访市民会把过期药品“和生活垃圾一起扔进垃圾箱”,有近三成市民认为“扔了嫌浪费,暂时放在家里”,或“倒进厕所冲掉”,只有5.8%的市民表示会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处。受访市民中,有一半人表示自家附近没有过期药品回收处,其他人根本不清楚有没有过期药品回收处,看得出来,市民对如何处理过期药品并不是很了解,更不知道过期药品不能随便乱扔。
建议
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站
受访市民中一半以上表示,“曾经遇到过药品使用后没有及时收好,找不到说明书而不知如何服用的情况”,对于不知药物是否过期的情况下还会不会服用该药,大多数市民表示不会服用,但仍有17.7%的受访市民表示会服用这些性质不明药物,一旦该药品已过期,服用后或多或少会对市民的身体健康有影响。
如何处理过期药品是市民比较头疼的问题,调查中,38.7%的受访市民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他们一致认为拉萨应设立专门的过期药品回收站点,由专业的回收机构对过期药品进行集中处理,以防过期药品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自治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米玛次仁分析,3月12日警方从格桑林卡小区发现的“高原宁”重新包装打码黑窝点,该产品可能是属于保健食品或普通食品。“我从国家相关网站查询了解到,该批次‘高原宁’产品的批准文号和卫生许可证号等已经过期。”米玛次仁说。
食品药品稽查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他们多次对市场进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主要存在食品冒充药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消杀类产品冒充药品等现象。“产品包装标示有‘国药准字’才是药品。”工作人员强调说,当前一些药店工作人员还存在将保健品当药品推销的情况,宣传非药品产品具有主治功能。而市民对保健品、消杀类产品和药品的区别也没有明显的辨别能力。”该工作人员说。
微微健康网小编寄语: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过期药品黑窝点的整治,帮助百姓更好地拥有良好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