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动治污 北京推出四大举措应对雾霾天
举措
1月以来,中东部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过程引发公众关注。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正考虑成立由环保部牵头、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省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解决京津冀、长三角等跨省区域空气污染问题。同时,北京推出四大举措。
北京
四大新举措应对雾霾天
举措1
启动《北京市重污染日应急方案》
2013年1月1日起,北京开始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监测和评价空气质量,同时宣布实施《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在1月京城遭遇的多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北京均按规定启动了应急方案。其中,在10~15日的雾霾天气过程中,西南、东南地区启动了应急方案中的最高等级“极重污染日”应急方案,30%的公车停驶,58家污染企业停产。
举措2
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提上日程
1月19日,《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对比2000年的《北京市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这是北京首次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立法提上日程。根据该“草案”,当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时,北京市政府可以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部分机动车停驶等。
举措3
在全国率先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自2月1日起,北京将在全国率先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京V排放标准),自3月1日起,不符合京V排放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在京销售和注册登记。据了解,实施京V排放标准后,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均将下降43%左右。同时,北京再用汽油车使用新标准汽油后氮氧化物也将减排15%,PM2.5也会同步削减。
举措4
严重污染时增市政清扫频次
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严重污染日(500>AQI>300)发生时,增加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极重污染日(AQI>500)发生时,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2次以上。
此外,各责任单位在接到预警后,要按照重污染天气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应急实施程序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对本责任区内的道路冲刷、道路洒水压尘、道路清洗和道路机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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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污草案征求意见市民关注汽车限行
截至昨天,《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已满10天。10天来,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上共接到网友意见221条,公众的焦点多集中在草案第58条“在用车区域限行”上。
为改善北京大气环境质量,北京市人大、市政府决定制定新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替代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根据草案第58条“在用车区域限行”: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按照车辆的排放水平、使用年限或者车型,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进入限制行驶区域的,由公安交通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罚。”
有网友建议应进一步细化明确车辆限行条件和标准,他认为关于“在用车区域限行”的规定太过含糊,建议进一步细化标准,减少自由裁量权。如:应明确能够实施限行的大气污染指数水平和限行对象。对于在用车,是否还应当进一步区分公车和私车,分类进行规定?网友许维则建议“为第58条制定配套规定”,如对交通管制区域的企事业单位放假,已经上班的视为在节假日加班,劳动报酬为日平均工资的三倍。
春节临近,网友张庆建议,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只限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五、十五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