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空姐走私化妆品被查获 称不知这是走私行为

vivijk015| 2012-10-10 14: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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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姐被认为是“空中天使”,本是很令人尊敬的职业,但是原空姐李晓航却和男友一起多次从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入境未申报,先后共逃税100万余元。李晓航在申辩时却称因为不了解税务知识,是无意犯的法。

 


 

  李晓航今年30岁,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空姐。褚某曾任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并有两次因携带大量化妆品而受到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检方指控,2010年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与褚某预谋,由褚某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由李晓航伙同男友石某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通过李晓航、石某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

 

  检方认为,李晓航三人各自分工配合,共同逃避海关监管,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我认罪,但有部分事实我有异议,金额也不对。”对于指控,在庭审中,李晓航说,她没有预谋逃避海关监管,只是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此外,李晓航称,订单上的货物并没有全部带回国,有些化妆品在韩国机场就卖给了一个姓李的韩国男子,还有一部分货物是从国内代购网站上买的。

 

  面对公诉人的询问,李晓航哽咽着说:“我就想自己赚点生活费,这样可以不再跟父母要钱……我一直是他们的骄傲……没想到犯了法。”

 

  当庭,褚某也称,女友和他分手后拿走了所有的钱,自己最痛苦时是李晓航飞到韩国陪了他4天。“我们公司开有免税店,员工有福利账号。”褚某说,因为他对李晓航的照顾很感动,就帮李晓航用离职同事的信息建了账号,并教会她如何网上付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方指控罪名成立,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李晓航、褚某和石某有期徒刑11年、7年和5年,并各处罚金50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

 

       微微健康新闻:前空姐李晓航因税务知识薄弱造成了犯法,实在可惜。大家应注意提高基本的法律知识,积极向相关法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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