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份子开庭受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vivijk015| 2012-10-15 21: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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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沟油事件是市民们最痛恨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不法份子为了谋求暴利,不惜违背道德,违背法律,做出伤人伤己的事。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震惊中国的“地沟油”事件。

  

 

  据中新网报道:记者从浙江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震惊全国的“地沟油”案件近日在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称,通过程某的穿针引线,自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被告人袁某明知格林公司生产的油脂是由餐厨废弃油加工而成的劣质成品油,仍大量购入并加价销往河南省新乡市、三门峡市等地的一些粮油经营部和食用油批发部,同时,袁某自己也将收购来的油经灌装零售给周边的工地食堂、夜排档、油条摊业主,销售额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故对其以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袁某和程某均为自己对“地沟油”危害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而后悔,并在庭上表示“我错了,我悔罪”。24日开庭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微微健康新闻:“地沟油”事件震惊中国,不法份子从中谋取了暴利,然而,无辜的消费者则遭到了祸害。法院是出于什么原因并未当庭宣判呢?不法份子的一句“我错了,我悔罪”,是否可以减轻他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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