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定义公众地方露体列性侵犯罪

flower| 2012-09-18 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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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偷拍裙底成风,为了防止此行为的泛滥,香港强奸罪新定义不分男女偷拍裙底列为性侵犯罪。而公众地方露体行为也纳入性侵犯罪中。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偷拍裙底成风,惟现行没有针对性法例检控,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咨询文件提出八大建议,包括将偷拍裙底、公众地方露体行为纳入性侵犯罪,取代现有的猥亵侵犯罪行,将来可在《性罪行名册》查阅;并建议强奸罪无分性别,受害者可以是男或女性。性行为过程中一方若要求对方使用安全套或停止行为,若遭拒绝,日后同样列作强奸罪。

 

  近年在公众地方偷拍裙底罪行明显增加,其中在港铁内发生的偷拍裙底案件,升幅更达五成,铁路警区最新数字显示,本年首八个月偷拍裙底罪案共七十三宗,即平均每月九宗,较去年平均每月六宗为多。法律改革咨询委员会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主席邓乐勤表示,偷拍裙底在香港相当普遍,惟现时法例并不完善,建议将有关行为纳入性侵犯罪行其中一项。法改委会正就建议咨询公众,咨询期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香港强奸罪新定义不分男女,偷拍裙底列性侵犯罪。新定义的颁发有利于防止伤风败俗的行为泛滥,影响人们的视觉,更好维护好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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