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xiaoke| 2012-06-13 07: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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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健康网获悉,因亚硝酸盐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摄入0.3-0.5克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的危险性大。国家药监局、卫生部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部2012年第10号公告,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决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公告内容的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的规定,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许多天然的农副产品本身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如粮食、蔬菜、肉类和鱼类。小编提醒,如果人们直接食用的肉制品中亚硝酸盐残留量过多,就会引起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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