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步行街商业街禁烟被否 烟草业被指干扰控烟

azsqwe| 2012-05-28 13: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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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北京市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开了一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分析报告。这份报告透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征求意见过程中,控烟范围的意见多达90条,占26%,已成为公众最关心的问题。除控烟范围外,其他意见72条,占21%,含烟草包装和广告、烟草价格和税收、设置举报奖励制度等三个方面。责任与处罚的意见68条,占20%,比例较高。经营者的责任受到关注最少,只有6条意见。

  这份报告根据意见情况,对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逐一分析:控制吸烟的范围;管理体制;经营管理者的职责;禁烟标识与禁售;控烟服务、宣传与教育;责任与处罚;其他(包括烟草包装和广告、烟草价格和税收、设置举报奖励制度三个方面)。

  意见:步行街、密集商业街也应禁烟

  报告:步行街、密集商业街难以界定

  在控烟范围方面,有些意见认为室外禁止吸烟区域应该增加步行街、密集商业街、敬老院和生活小区内的健身区等,例如王府井步行街、西单商业街和天安门广场等室外人群密集的地方,像划定机动车禁行区域一样划定禁烟区域,并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

  不过,分析报告指出,建议中的步行街和密集商业街目前还无法明确界定,哪条街属于或哪条街不属于都不好认定。可以将敬老院和生活小区内的健身区纳入到室外禁止吸烟区域。

  有些意见建议把单位集体宿舍、采摘园的温室大棚、露天马路和公路桥梁纳入禁烟区。报告分析认为,单位集体宿舍和采摘园的温室大棚相似,这些都可以由经营管理者自行去规定。露天马路和公路桥梁则属于明显的室外区域,流动性强且人群不太密集,目前还不太适宜将其纳入到室外的禁止吸烟区域。

  有些意见认为室内场所不应该全面禁烟,应当划定吸烟室;室内工作场所的单人间办公室不属于公共场所,不应当禁烟。

  分析报告解释说,建议稿之所以取消了吸烟室的设置,是因为吸烟室也是“室内”,这和“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存在着一定冲突。再者,经过研究证明,加装了排风装置的吸烟室并不会减轻烟雾对吸烟者身体的伤害。因此,为了吸烟者的身体健康,在规定室内全部禁烟的同时,在室外也要禁止设置吸烟室。

  意见:取消警告 直接罚款

  报告:不建议纳入此类处罚

  报告中称,有意见建议控烟条例取消警告,直接罚款;对个人和单位定期曝光,并通报上级单位;设置“黑名单”制度,固定地点违纪三次,直接处罚;公民经三次以上罚款处罚后仍拒不改正,再次违反禁烟规定的,市和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公民进行通报批评,并告知其所在单位等等。

  对此,报告认为,处罚只是一种控烟工作的保障性手段,罚款不是目的。因为在禁烟区违规吸烟而受到曝光和通报批评处罚的话,有可能对其声誉造成不利影响,暂时不建议纳入此类处罚方式。

  对于还有一部分意见认为,仅有警告和罚款不足以达到控烟的目的,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对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应该增加拘留条款;或学酒驾入刑;对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者吊销营业执照等等。报告称,禁烟条例只是一部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因此,以上意见不能采纳。

  意见:多数认为处罚额度偏低

  报告:提高额度无法适用简易程序

  另外,在处罚额度方面,对公民的处罚,专家建议稿规定对于违规吸烟公民的处罚额度在50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大多数意见反映此额度偏低。有人建议处罚额度在100至500元,100至1000元,500至1000元等等。还有的意见建议取消处罚额度,明确一个罚款的金额,如直接规定为100元或200元的罚款。

  对此,报告指出,专家建议稿在设定处罚额度时,是考虑到《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的规定,即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将处罚额度提升至100元或更高的数额,就会面临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无法适用简易程序的窘况。因此,处罚额度的底线还是应该划在50元。

  意见:举报应奖励

  报告:将酌情奖励

  有7条意见建议应该增加举报奖励的条款,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查实的,举报个人违规的,奖励500元,举报单位违规的,奖励2000到10000元,以鼓励更多的人对违规吸烟者进行举报。

  对此,报告分析认为,将经营管理者和公民纳入到控烟体系中,可以发挥公共治理模式的最大效能。但是,如果将举报奖励制度予以制度化、明确化,在烟草文化盛行的今天,奖励资金来源也是一个问题。公民行使劝阻和举报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为了吸烟者和自己身体的健康,而不是为了获取资金的奖励。因此,不适宜将举报奖励也规定其中。在条例通过后,可以由市爱卫会根据具体情形,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事件的举报人予以酌情奖励。

  晨报记者 徐晶晶

  新闻背景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方案的安排,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3月27日向社会公布了由中国政法大学控烟课题组提交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并通过网络、电话和信函等渠道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课题组筛选统计有效意见246条,信函意见共12件,电话意见共44条。针对这些意见出台此份分析报告。

  延伸阅读

  控烟组织发报告 干扰控烟

  烟草业被曝 “八宗罪”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今年世界无烟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主题是“警惕烟草业干扰控烟”,提醒公众关注“生命与烟草的对抗”。昨天,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华预防医学会联合发布《2012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报告》,直指国内烟草业干扰控烟的“八宗罪”。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教授解读了报告,指出现在烟草业干扰控烟主要使用8个手段。如烟草业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散布关于烟草危害科学证据不足信等言论。绝口不提因吸烟带来的各种严重疾病和死亡,用“有害健康”一类笼统的、含糊的词语来降低和消解人们对烟草严重危害的警惕。

  据介绍,每年全球烟草流行导致近600万人死亡,其中60多万人死于二手烟暴露。如果不采取行动,到2030年,将导致高达800万人死亡,其中80%以上居住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在我国烟草带来的健康危害与日俱增,在诸种慢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中,烟草使用是首要可预防死因。

  三家组织呼吁:尽快调整中国控烟履约机制,不允许烟草业继续干扰控烟和公共卫生政策,尽快实行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政企分开,尽快出台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国家烟草控制规划。今年内在烟盒包装上印刷明确、清晰的图形式健康警语,以有效警示公众烟草危害,管制烟草制品成分,禁止烟草企业擅自使用添加剂、中草药。同时修订《广告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提高卷烟税价,禁止使用公款消费一切烟草制品。停止误导公众的所谓提高卷烟健康性能的研究、开发和奖励,大学、学术机构和团体不接受烟草业的捐赠,维护科学、公正。

  烟草业被指干扰控烟的八个手段

  淡化《公约》的法律约束力。

  否定烟草危害的科学证据,淡化吸烟与二手烟危害,散布关于烟草危害科学证据不足信等言论。

  制造“低焦油、低危害”和“中式卷烟”的骗局。

  中国烟草业始终反对警示图形上烟包,编造所谓“文化不同”的谎言。

  竭力阻挠提高烟草税和价格。

  利用变相广告、促销和赞助,促进烟草消费。

  疯狂的高档卷烟。

  拉拢青少年亲近烟草,引诱青少年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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