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局或推网上监管 乳制品将成监管重点
本报4月15日讯 13日,市工商局公布了“亮剑行动”中查处的20个典型食品案件。下一步,市工商部门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放在乳制品上,抽检将达到5000批次。同时将建立食品信息数据库,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
市工商局局长于显祥介绍,今年1月1日至2月底,市工商部门“亮剑行动”共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498起。从大要案数量上看,查获案值万元以上案件72起,是去年同期的6倍;罚没金额万元以上案件61起,是去年同期的4.4倍。从查扣违法食品数量上看,下架退市食品6370公斤,查扣各类不合格食品3.9万公斤,是去年同期的24.7倍。
下一步,市工商部门将在巩固“亮剑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农村边远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交通枢纽、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乳制品、酒类、学生食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特别是乳制品,在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要求中规定流通环节普通食品抽检4000批次的基础上,乳制品抽检将达到5000批次。
据了解,在全面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书式化的基础上,市工商部门将研发“一票通”信息化系统,对食品批发商经营的食品品种和销售网络实施工商备案制,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信息数据库。将食品流通许可、食品查询、案件查办、申诉举报等系统进行联网,形成集经营主体、案件查办、抽检信息于一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综合监管系统,实现食品安全网上监管。
此外,市工商部门将推广佳世客商场试点经验,在大中型商场超市铺设视频设施,将现场制售、过期食品销毁等关键性工作环节通过监控屏幕向消费者同步公开。
“亮剑行动”查处的20个典型食品案件
1、未经许可从事鲍参酒经营案
2011年11月8日,城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丛某在城阳高家社区未经许可从事鲍参酒经营,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销售商标侵权葡萄酒案
2011年11月25日,莱西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青岛生源葡萄酒有限公司50箱金装长城干红葡萄酒,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3、金门高粱酒侵权案
2011年12月12日,市北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贾某经销的金门高粱酒涉嫌商标侵权。当事人被处以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4、“五粮液”商标侵权案
2011年12月21日,城阳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五粮液”白酒,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5、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案
2011年12月21日,市南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青岛圣马龙酒业有限公司在销售进口葡萄酒时,给付经销商加油卡,构成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6、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11年12月31日,即墨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根据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结果,查获青岛太阳城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天山路超市经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满口香月饼和五仁月饼。当事人被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7、清泉小金钩牌海米案
2012年1月3日,开发区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跟据黄岛区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查获黄岛某超市销售的250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清泉小金钩牌海米。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8、苦荞糖安胶囊虚假广告案
2012年1月5日,市北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青岛众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台东店宣传销售一款名为“苦荞糖安胶囊”的保健食品,将此保健品宣传成“良药”,具有“医疗”功能,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9、进口葡萄酒无中文标签案
2012年1月6日,城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获徐某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葡萄酒85瓶,货值金额共计2.15万元,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0、进口葡萄酒标签来源不明案
2012年1月17日,四方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销售的576瓶产地西班牙的进口葡萄酒和144瓶产地澳大利亚的进口葡萄酒,均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货值金额共计30.6864万元,当事人被处以罚款14.7456万元的行政处罚。
11、乐购过期食品案
2012年1月19日,四方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该超市销售过期火腿肠。该超市被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12、禽蛋无法证明来源案
2012年1月19日,李沧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青岛奇运禽蛋批发部销售的康源牌五香咸鸭蛋,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被处以6000元的行政处罚。
13、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2012年1月21日,崂山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李某销售的部分进口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李某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4、汇源果汁涂改生产日期案
2012年1月21日,胶南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对青岛丰饶商贸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现场有部分汇源果汁的生产日期有被更改的迹象,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产品。经查明,当事人将过期的“汇源”牌果汁以油印的方式进行统一更改。当事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5、爱去玛特超市进口食品案
2012年2月3日,崂山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爱去玛特超市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6、“黄金酒”侵权商标案
2012年2月6日,平度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青岛宝凯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纯黄金”贵宾酒,内外包装上均标注有“纯黄金”字样,且字体与“黄金酒”近似,涉嫌商标侵权,当事人共购进该酒600瓶,已销售597瓶。当事人被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17、“福咯”鸡蛋虚假宣传案
2012年2月7日,平度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孙某在平度两家商场销售的“福咯”礼品盒鸡蛋,外包装上标注有“增强人体免疫功能和抗病能力”的宣传用语,构成了以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孙某被处以罚款1.775万元的行政处罚。
18、超范围经营食品案
2012年2月15日,平度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查获高某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的酒店旁开办超市,涉嫌超范围经营食品。当事人被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19、未经许可现场制售蛋糕案
2012年2月13日,胶州市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获王某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开设小作坊现场制售蛋糕。王某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案
2012年2月20日,市南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对青岛和合帛品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现场有崂山绿茶正在对外销售,涉嫌超范围经营预包装食品。当事人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