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鼓励食品安全举报 最高可奖50万

jswei69| 2012-04-01 0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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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食品安全危害越来越严重,政府执法人员日显不足,因此,深圳将鼓励民众有奖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最高可奖50万。

 

  记者30日在深圳市“共建食品安全城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根据举报的不同等级给予举报者一定比例的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办法规定,根据举报的不同等级,举报者可获得按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3%、1%的奖励,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私屠滥宰的“黑窝点”,将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举报,适当提高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深圳市相关部门介绍,《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于2011年制定,目的是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线索,及时发现、控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

 

  食品关系民众的健康,食品质量如果得不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将受到威胁,因此,必须严惩食品犯罪,奖励举报食品问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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