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改继续深化 农民工大病医保将并入职工医保
jswei69|
2012-03-29 15:5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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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建设中坚,得到的却是和城市人差别巨大的医疗保险。因此,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重庆将农民工大病医保并入城镇职工医保。
重庆市近日发出《关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农民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通知》规定,自并轨之日起,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缴纳医疗保险费、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统一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取消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各项业务。新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实施并轨后,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农民工大额医疗保险费互助基金同步并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并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一直以来都得不到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是最主要的中坚建设者,因此,加大农民工的医疗保障,使得他们的医保和城镇职工有一样的待遇,是医改必须要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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