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杂费多如牛毛 患者怒骂连走路都收费
医院的杂费有时候让我们头痛到坟墓,不管是公示出来的项目还是没有公示出来的,只要一进到医院里面,几乎都被收,就差没收垃圾费。由于医院的杂费实在太多,引起了患者的强烈不满。
医院杂费:让病人迷惑又愤怒
方先生的母亲今年76岁了,四年前中风留下后遗症,长年在医院进行康复治疗。这几年,他先后让母亲转了三家医院,但在结算出院费用时,他却发现:各家都似乎收了不少的杂费,而在他看来,给出的收费理由要不就站不住脚,要不然就是“无解”。
陪床费收据真“奇”
方先生出示了一张收据单给记者看,抬头竟为“广州××老年公寓”,而实际收费的则是某医院的白云院区康复科。“收取我们家属5元每天的陪床费,这就算了,关键是我母亲在住院期间摔倒在地,大腿股骨头都摔断了,医院、护理公司都不认账,互相推诿。”他说。
倒茶水要收护工费
当方先生入住另一间医院时,护工公司直接询问他:需不需要“陪人”?如果是专职护工就价格面谈,如果是非专职的,即一人管一个病房的病人,就收取45元/天的费用。方先生表示自己家有保姆,照顾老人很顺手,不需要请护工了,对方立即回应:那也还是要给15元/天。“我很不解,这是为何?对方告诉我倒茶水、每天送干净病号服过来病房、冲洗卫生间、拖地板……这些都需要护工做,所以也还是要交费。”
有保姆也交“陪护费”
就在本月,方先生接母亲从某综合三甲医院出院,当天就接到护理站打来的电话:“麻烦您结清陪护费再出院,共两百多元,按照每天7元结算。”方先生大骇:自己从来没有请过护工啊?“对方对我说:你自己请来的保姆也需要用到病房的洗手间等设施,不管怎样都需要上交管理费和使用、占用费。”他告诉记者,自己拒不交钱,对方就将他母亲列入黑名单,下次别想再入院。
特殊服务费:产子要交300元
去年11月,谭女士在某三甲妇幼医院做剖腹产手术。但就在前一晚,有护士对谭女士说:“现在还不能确定明天是谁帮你动手术,如果你希望仍是原定的‘王医生’,交300元费用。”谭女士不解这笔“费用”究竟是什么?但为了安心,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交。护士首先开出一张写着“特殊服务”单子让谭女士缴费,交钱后就把单子收走了,谭女士说:“很明确那不是发票。”
空调费:夏天打点滴一天收7元
在某知名中医院财务科门诊收费员小周告诉记者,夏天在门诊大厅打点滴的病人,“如果坐着吊针,则不需要收费;但如果病人要求加床位,‘病房降温费’则和‘床位费’形成组合收取。‘病房降温费’单价7元,一般病人吊针1次按0.5单位计算,费用是3.5元。”
病人心声:
最好可查费用日清单
有病人建议,医院住院患者当日产生的费用,应该出示明细清单,患者可以当天就拿到清单,对于里面列明的项目应该知情,如有不明白可马上向病区医生或护士询问。对于当日没有出现在清单里的项目,可以拒绝付费。
某医疗行业从业人员也提出,医院各种零杂费用较多,但这些杂费是不是属于物价部门规定的?病人不清楚,有时甚至是医生护士也解释不清楚。而且,对于患者对医院收费不能理解的地方,医院经常只是说收费按国家政策执行,难以做到合理、科学的解释,患者做不到明明白白消费。
医院说法:物价没核定 收费不应该
记者采访了不少医院管理者,他们表示,管理有漏洞需要弥补,而在护工管理上,的确也存在不少监管难处,某些费用像空调费、取暖费等的确是普遍都在收取。
外包“护工”管理难
“不少医院是外包给护理公司,护工向公司缴纳一定‘管理费’,自己拿八成。在病人、家属不了解行情时,护工可能狮子大开口。如果病人不了解,是可能被多收费用的。”中山大学附属某医院一位行政人员告诉记者。
她表示,医院有时也很为难,一方面是管不了那么细,另一方面是取证难。她介绍,虽然医院会提供管理方面的培训,也有专门管护工的医护人员,但护工流动性大,而且没有和医院签合同,不想干可以随时走人,所以院方很难真正约束。
“就收杂费来说,我们医院借轮椅是免费的,但取暖费、空调费是收取的,而且经过了物价部门批准。”而对于没请护工依然收取护工费,她解释说:很多医院的每个病区都固定请了护工打扫卫生、倒开水、清理病人床前垃圾,所以可能按照人头向病人收取几块钱每天的“护工费”。
争议性杂费应规范
病人家属没有外聘护工,却带了自己家保姆或者亲戚朋友来医院陪护,但在结算时也被医院收取了“陪护费”。南方医院护理部主任刘立婕认为:“据我了解,不少医院是加收陪护费的,我认为医院这样的收费有合理性。”她说,病人的保姆或家属在医院陪护,总要用到医院的水、电,在医院上厕所或洗澡,这些都占用了医院的资源,“医院运营需要成本,收取适当费用是必要的。”
但刘立婕也提到,医院向病人保姆或家属陪床收取的“陪护费”,并没有列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中,存在一定争议性。她建议物价部门对这项收费进行规范。
医生支招:
非规定收费
均可视为“乱收费”
“其实病人对每项收费有疑问,都可以去查询广东省物价部门公示的物价标准,没有在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中的收费,一般都属于不应该的收费。”刘立婕说,医院所有收费项目都应该有章可循。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的所有收费项目都只能按照规定来收取,不允许自立名目来收费。记者了解到,按要求医院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物价局文件、卫生部/厅/局文件规定进行收费,并领取《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接受物价、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事实上,医院规定收费的都是认为是国家规定的,而且杂费实在是太多,患者又急于治病,根本不知道哪些项目是国家规定收的,哪些是“乱收费”,因此,如果医院本身不愿意全部公示收费项目,基本上都是合理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