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受害方只是医护人员?
医患纠纷是最近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医患纠纷调解机制的出台,让医患纠纷调解可规范化,不过医患纠纷的受害者到底是医方还是患方,依然是讨论的焦点。
“患方不满的内容并不是医护人员,他们不满的问题,如费用,通常来自制度安排。”北京大学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邱泽奇说,“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就被推到了冲突的前端。医护人员表面上看是医患冲突的制造者,实际上是受害者。”
对医疗活动最不满意的群体主要是城镇低收入者
中国青年报:从调查来看,公众如何评价本轮医改的成效?
邱泽奇:总体上比较满意,满意度超过60%。大家满意的前三项是:加强公共卫生措施,更好地预防疾病;提高便利程度,让看病变得更方便;改变取药方式,让人们取药更便捷。有就医体验的人群,满意的前三项是:设备条件;取药的便利程度;检查的服务态度。
大家不满意的,都跟钱有关。在有就医体验的人群中,不满的前三项是:就医总费用、检查费用和药品价格。还有一个大家比较不满的地方,是报销不及时,以及报销比例不高。这些都涉及钱的事儿。
中国青年报:这是为什么?
邱泽奇:患方不满的内容并不是医护人员,他们不满的问题,如费用,通常来自制度安排。现在整个医方成为商业集团,患方被动地成为不愿消费又不得不消费的消费集团。在这个模式中,医方可以不受约束地获取垄断利润,又可以运用医患关系中的知识、信息、能力不对称,将责任减到最低。患方则不得不被动接受医方提出的所有条件。
中国青年报:调查描绘了对医疗活动最不满意的群体——非农户籍、年收入1.2万元以下、受教育程度在高中或以下、已婚、60岁以下、无工作等。针对这个群体,我们可以有什么作为?
邱泽奇:这个范围内的群体,是城镇的中低收入者,主要是低收入者。他们对收入和支出变动的敏感性远大于其他群体。在农村,新农合的实施及患方对医疗活动的低需求,使得患方在费用上的敏感性较低。也可以说,在农村人口现有医疗需求的条件下,农村的医疗保障要好一些。
对于城镇中低收入者,我们可以在城镇现有医疗保障体制基础上,专门针对他们建立类似新农合那样的保障机制,让他们交少量的钱,获得更多医疗保障。把最不满意群体的问题解决了,整体的满意度就会提高很多。
医护人员对医患关系的评价比患者更低
中国青年报:卫生部部长陈竺说,中国要想破解医改这一世界性难题,离不开600万医生的理解和支持。但这次调查中,有超过40%的医护人员表示压力巨大。他们的压力来自哪里?
邱泽奇:首先是执业安全的压力。万一出了事,任何患者找上门,都将是他一辈子的麻烦,所以医护人员时刻都要小心翼翼。另外,执业环境的压力。同行、同事之间都有竞争,既要看好病人,又要做研究、发文章,还要竞争职称,否则待遇上不去。
我们调查发现,医护人员对医患关系的评价仅60分,低于患者的评价。这是因为他们对和谐医患关系的期待高于患者。他们希望患者给予他们更多尊重,希望获得更高的社会声望。
中国青年报:有人发现,在医改的这几年,医生多数时候更愿意沉默以对,显得有些被动消极。为什么会有这种局面?
邱泽奇:因为他们没看到更好的出路,就像正在探索中的公立医院改革,没在体制上让他们看到可以改变现状的出路。医生希望知道的是,他们提高收入的机会在哪里,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在哪里?是不是依然需要为职业发展甚至生命安全,不得不做有悖医德的事情?所有这些,他们还无法预期。
本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就要让他们得到足够的社会地位,以及至少中上水平的收入。所以,我们还需建立合理的医生薪酬分配体系。比如,在目前的就医总费用中,药费贵、检查费贵,但诊疗费便宜。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药和设备是批量生产的产品,而只有医生的诊疗活动才是针对患者的个性化服务,最能反映医生的专业水平和智慧。滑稽的是,恰恰是这样一个最需要激励的活动,在医疗总费用中几乎完全被忽略。医生不能通过智慧获得激励,却要从批量化生产的药品和设备的消费中去分成,这难道不滑稽?
医患冲突的根本原因,是现有制度安排把医方患方放在了利益争夺的两极
中国青年报:您曾提出人们对医患关系的理解过于狭窄。我们对于医患关系有哪些认识误区?
邱泽奇:医患关系中包括两个群体,即医方和患方。所谓医方,应该包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管理人员等;患方,应包括患者、患者亲属、监护人等。但现在很多人认为,医患关系就是医生个人跟患者个人的关系。
医患冲突的根本诱因,是现有制度安排把医方和患方放在了利益争夺的两极,形成了所谓的“零和利益结构”——我掏一分钱,你就挣了一分钱,你挣了一分钱,我就少了一分钱。在这种结构下,不冲突是不可能的。很不幸,由于医护人员是医疗体系的窗口,自然就演化成了人际关系层面的直接冲突。从表面上看,医护人员是医患冲突的制造者,实际上他们是受害者。
中国青年报:这对于我们认识医患关系有什么启示?
邱泽奇:我们应该从整个医疗体制来看待医患问题。遗憾的是,患者很难做到,对他们而言,“谁给我看病我找谁”。其中,媒体应该发挥引导作用。媒体对医患冲突的报道,需要有更公正的视角和更细致的事实,如果简单地告知高医药费用、医患冲突等,很容易误导受众,把个人的行为简单化地推及整个群体。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不少患者存在心理误区,在求医过程中“看贱”自己健康甚至生命的价值,希望越便宜越好,甚至不花钱看病最好;一旦产生医患冲突,甚至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又认为健康甚至生命是无价的,要医方赔偿很多钱才行。这就是对健康或生命价值的“逻辑悖论”。我认为,患者应摆正心态,对健康或生命既不能“看贱”也不能“看贵”,要跟医生达成共识,要相信大多数医生在职业道德上是可信任的。这就要求医患双方有足够的沟通。而现有医疗体制下医患双方的利益争夺,把信任感完全都破坏掉了。
中国青年报:在当下,您有什么具体建议?
邱泽奇:改善医患关系,本质上是要重塑适合中国社会的医药卫生体制。比如,如果我们有一个由患者“可授权”的查询系统,病人只要告知健康诊疗号,医生就可以从系统中获得患者全部的就医状况和病史甚至健康史,就可以在一定意义上避免过度检查及检查费用高的问题。再比如,我们有可征信的医患行为评价系统,就可以约束医患双方的不良行为,在社会层面建立起管理监督机制。政府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做这件事,也可以改变目前一些舍本逐末的做法。
中国青年报:什么是“本”?
邱泽奇:所谓“本”,就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医药卫生活动本应是公益性的,不应追求利益最大化。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重塑机制,例如实行医药分家。医药分家的本质就是要医疗活动回归公益性。不仅是医药分家,医技也应分家,甚至医护都应分家。这样,医方作为服务提供方,他们之间会有竞争,患方也可以有更多选择。
其实编者认为,只要是有矛盾的,双方都会有一定的责任,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医方是受害者,而患方是受益者,我们也不能咬定患方是受害者,而医方受益者,关键还在于到底是哪方的错!如果只是一味地认为受害方是医护人员,那医患纠纷调解机制还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