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起实行碘盐新标准

jswei69| 2012-03-16 00: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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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浙江省正式实施最新的食盐含碘量浓度标准。浙江省多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规定,全省食盐中允许添加的碘含量从过去的每公斤35毫克降低到25毫克,并从即日起按新标准生产加碘盐。

 

  浙江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历史上碘缺乏病普遍流行。为消除碘缺乏病,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浙江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了食盐加碘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年来补碘是否过量的问题也引起了公众关心。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运销处处长丁庆明介绍说,目前,省盐业部门已做好包装改版、设备改造、产销计划衔接等各项准备工作,明天起省内5家、省外8家加碘盐定点生产企业将全部按照新标准生产碘盐,并于5月份以原有价格陆续上市。过渡期间,原有碘盐继续销售,确保市场供应不断不乱。

 

  同时,新标准碘盐全面推行之后,盐业部门已经将无碘盐的销售网点增加到了1425家,基本做到每个乡镇都有一个销售网点,方便因病不宜食用碘盐等特需人群购买。公众可以登录浙江盐业网查看具体网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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