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谈农村不洁饮水 如慢性毒药

cuteyy| 2012-03-08 1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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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代表、梅州市人民医院院长林新华说,“不洁水就像毒药,天天喝,健康不出问题也难。”

 

  农村还有5%-10%的农民喝不上自来水,中国有8亿多农民,那就相当于,有4000-8000万的农民喝不到自来水。为此,林新华今年特别提出针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保证饮水安全,亦是基层预防疾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调研农村饮水安全

 

  对博罗县龙溪镇银岗村的村民而言,改水之路走得曲折艰辛。

 

  村里的老人回忆,年青时,他们喝的水来自一条流过村庄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取水方便。

 

  后来,随着大量化肥农药的使用,以及附近工厂污水的排放,溪水越来越浑浊。1994年以后,没有村民敢用溪水了,饮水成了头号难题。

 

  于是,村里集资10万元修建了一座水塔,暂时消除村民的饮水安全隐患。可惜好景不长,随着附近污水越积越多,祸及地下水,水塔抽出的水也变得浑浊。直到2007年,水塔终被村民弃用。

 

  再后来,村民耗资10多万元在附近的田边打了一口70多米的水井,但抽出来的水质依旧不好,一些村民只能买桶装水用。

 

  一直到2009年,银岗村的村民才喝上自来水,但随之而来的水费问题又让村民开始了新一轮的抱怨。

 

  林新华说,基层要预防疾病,促进民众健康,首先就必须保证农民的饮水安全。在那些喝不上自来水的地区,某些病的发病率很高,多是水质不安全惹的祸。所以,政府要尽快解决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

 

  据统计,超过80%的疾病和33%的死亡与长期饮用不洁水有关,饮水质量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根据联合国2006年发表的人类发展年度报告,世界范围内的不洁饮用水,比子弹更具杀伤力,每年死于和不洁饮用水有关的疾病人数众多,仅儿童就有200万。

 

  针对部分农民因为水费贵而不愿意使用自来水的情况,林新华提议,实行水费城乡差别定价,对农村农民用水,以家庭为单位,在一定范围的用水量内给予优惠,同时适当补贴贫困家庭,促进自来水的普及率。

 

  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2010年7月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用独立一章的内容专门阐述医疗损害责任,但一些细节仍然没有界定清楚,林新华建议,应尽快出台配套法律,让医疗纠纷的解决有法可循。

 

  林新华介绍,他所在的梅州市人民医院是粤东规模最大的三甲医院,自2010年后,医疗纠纷的事件和程度都明显降低。“一方面,群众对医学有了更多的理解;另一方面,群众的法制意识更强,知道如何通过正规的程序表达诉求。”

 

  他认为,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医学科学和患者期望落差产生的矛盾,也存在个别医生的行为失误。群众应该理解医学是一门还没有研究透彻的科学,人体很多复杂的变化还没搞清楚。任何国家都杜绝不了医疗过失。因此,解决医疗纠纷,应该依靠立法和司法,期盼立法出台更详细的解释,司法有更快捷的判决程序,只有依法解决,才能体现医患真正的公平和公正。

 

  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医托

 

  针对当下出现的职业医闹和医托,林新华建议要给予严惩。

 

  他表示,职业医闹是打着替患者维权的幌子,侵袭患者的权利。因为医闹,群众不能正常就医,让医生不敢实施有风险的医疗救治,不敢开展新技术,阻碍医学的发展。“为了保护自己,医生给病人多做检查,导致过度治疗;遇到比较危重的病人,就往上级医院送,导致病人负担加重。”

 

  他呼吁,打击医闹公安机关应该给力,及时处理,阻止医闹升级。而有医疗纠纷的病人及家属,也应该采用理性手段解决问题,不能干扰其他患者就医和医院的正常运作。

 

  医托危害很大,不仅骗取病人钱财,把病人骗到江湖游医那里,极可能耽误病情,错过治疗时间,等同于谋财害命,这种行为也应该严惩。

 

  促进城乡医保合并

 

  林新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任职全国人大代表的5年里,他一直关注社会保障领域,多次对医保建设提出建议和呼吁。

 

  近年来,我省各市陆续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他认为是广东在医保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创举,消除了人为对农民的歧视,也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对政府和群众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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