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吃河豚吃进重症监护室 餐馆老板却称成系心理原因
去年5月,成都某高校学生小江在一次同学聚会时,食用河豚后出现麻痹症状,住进重症监护室,抢救数小时才脱离生命危险。出院后,他将出售河豚的餐馆告上法庭,索赔5万元。
昨日,官司已打了半年多,法院再度向双方提出调解建议。餐馆负责人说,小江出现中毒症状,是个人心理因素,官司还要打下去。
顾客:吃河豚住进ICU
去年5月29日,小江和两名同学到西蜀廊桥步行街一家河鲜餐馆吃饭。席间,一名来自江苏的同学谈到他老家有吃河豚的习俗,3人当即点了一只。小江说,刚吃一点就有苦味,后来他的嘴就麻了,赶忙离桌去呕吐。回来时,他告诉同学感觉自己麻痹了,呼吸困难。两名同学和餐馆方一起,将他送到附近医院。
经过数小时抢救,小江脱离生命危险。在重症监护室住了3天,才转到普通病房接受输液治疗。一周后,各项指标基本正常,准予出院。但医生告诉他,必须定时接受体检,以观察身体内是否还有毒素残留。
在医院当时出具的出院病情证明书上写着:急性河豚中毒、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的诊断说明。小江的父母拿着医院诊断和餐馆多次协商未果,去年9月,小江将餐馆告上法庭,索赔各项费用5万元。
餐馆:中毒是心理原因
双方打了半年多官司,餐馆方一直认为,小江出现中毒症状,并非菜品原因。餐馆方处理此事的负责人陈先生说:“我对我们的河豚很有信心,而且在我们餐馆,河豚卖得很好,从来没发生过中毒事件。”
陈先生说,在他们餐馆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河豚菜品上桌前,厨师要先尝。小江出事那天,还有两名学生也吃了河豚,并未出现中毒症状。“更多是心理原因,可能有体质因素,我们做的河豚是安全的。”他说,出事后餐馆方垫付了医疗费用,不应承担赔偿。
专家
河豚全身多个部位有毒素
“河豚眼睛、血液、内脏、皮肤等都有毒,稍微处理不善,就会出事。”省水产局水产工程师尹黎光说,河豚含有两种毒力超过氰化钠的毒素,在食用时,风险很大。因此,民间才有“舍命吃河豚”的说法。
食用河豚,没有百分之百的安全。由于河豚全身多个部位都存在毒素,有可能在处理时出现某个部分毒素未清理干净的情况。如果其中一名顾客吃到了这个部位,就会出现中毒,其他人则可能没事。
相关单位
国家明令禁止经营河豚鱼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保处副处长李宏坤说,去年6月,国家食药监局办公室曾下发《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该通知,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而一旦发现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85条处罚。出售河豚的餐馆经营者可能面临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