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孕妇热衷赴香港产子?
内地赴港产子的父母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占地域优势的深圳、珠海等地的普通收入家庭,另一种则是北京、上海、浙江等内地一线城市的中产甚至新富家庭。
这两者之间的数字比例虽然没有详细统计,但前者发展到现在,每日过关念书的学童数字,这些大多是家住近港地区的孩子,约占全部内地港籍儿童的1/10。两者所呈现出的态势也完全不一样。前者更倾向于让孩子从小就近接受便利的教育等资源,后者则几乎对香港资源没有兴趣,纯粹是为了利用政策优势,购买一项服务。
1997年的《基本法》制定初衷,本来是给那些在“97”之前移民国外的港人,开一个回归香港的通道。《基本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中一条定义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但这个条款真正应用到具体的个人身上,要追溯到2001年“庄丰源案”的诉讼。庄丰源的祖父是香港本地居民,父母则是汕尾人,1997年9月夫妻俩来香港生下孩子后回到汕尾,庄祖孙二人共同居住。法院和政府各执己见,法院认为按照《基本法》对香港居民的定义庄应有永久居留权,而政府认为,其中有各种违反《入境条例》的事项,最终,香港终审法院判庄丰源有居港权。
在这场大战中,香港各方政治力量都加入进来,而本来对《基本法》拥有释法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却只是在终审判决已出之后,发了一份“表示关注”的简短声明,并没有任何决定性的表态。庄丰源案后,实施判例法的香港有了为生产于香港本地的儿童的判例依据,而更重要的是“自由行”的开放,给邻近的深圳、珠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开设了方便之门。成本降低导致第一批产妇潮诞生。
几经演变的香港政策
2004年内地房地产等各行业的增速开始提高,去香港产子的费用相对也有所提高。2005年香港医院管理局推出了“非符合资格人士香港生孩子费用”,有针对性地将赴港产子费用调至2万港元套餐,规定入院须缴付按金,私立医院的收费也加了价。这样的价格调控不仅没有阻挡内地产妇的脚步,反而被内地父母视作香港各方对于“非资格人士”从默认走向了公开允许。赴港产子人数有了比较细化的统计,2008年有2.5万名孕妇赴港产子,2011年的数字达到4.4万名左右,而香港每年预估的新生儿数量在3万~5万,2011年赴港孕妇和本港孕妇人数基本持平。
2009年10月8日,香港医管局发出“限制令”宣布,因港妇生育高峰为年底,10月9日至12月底,香港公立医院取消内地孕妇分娩床位预约服务。这样的做法反而给私立医院创造了更多机会。不过两个月时间,第一轮“限制令”就解封了,2010年元旦,香港医管局表示欢迎内地妈妈来香港生孩子。
2011年4月,香港医管局第二次发“限制令”,即日起到年底暂停公立医院接受内地孕妇分娩床位预约。经过这一次限制,内地中介和香港私立医院的合作更加紧密的一条龙服务,价格也提升到10万元以上。
留给2012年的非港孕妇产子的名额是3.44万个,比2011年减少7%。这虽然是一个硬性数字,回到每个有生育需求的父母这里,不过就是要付出更高的价格,以及规划好生育时间,尽量避免在香港生育高峰的年底过去。很多“长三角”地带,中介甚至开到了富裕并享有更多自由的二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