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持证上岗或将成为一项制度实行
据媒体报道,某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至少在20万人,但是真正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不足1万人。
餐饮服务业是食品安全的终端,是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在餐饮服务中,其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食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食品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毋庸置疑,其决定着食品安全的现状。
细究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方面:一是行业低门槛准入的特性导致从业人员素质的偏低。其低门槛的创业特性与用工意识在不少企业里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二是传统的传帮带模式制约了从业人员素质的提升。餐饮业比较讲究传、帮、带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这与现代人才培训理念尚有一定的出入和差距。三是管理者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员工的价值认识存在较大误区,缺乏科学有效的人才培训思维和培养方式。四是监管缺乏制度要求。在《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中,只有“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实质规定,但在实际许可中,这一规定无法作为“持有资格证书上岗”的硬性前置条件。况且在许可时,大多只是基于场地硬件要求,或者从业人员的基本身体状况,而忽视对于人员素质等软性要求。
近年来,为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及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唯独没有就“从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上岗”作出明确规定,从而使餐饮服务从业资格认证缺乏制度依据。
就现实而言,在当下切实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素质,促使其持证上岗显得十分紧迫和必要。正如《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必须“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一样,开办餐饮企业,其从业人员也应必须经过严格培训且持有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将其作为餐饮服务许可前置条件予以明确,在整个社会层面形成“餐饮服务”与“电工”、“焊工”等特种工一样,要有基本的资格准入门槛,必须获取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从业。同时将健康证和资格证书二证合一,制发电子上岗证,实行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这样一来,无形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和持证状况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加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促进了社会监督,从而进一步增强业主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