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立法规定艾感染者患者伴侣有知情权
近日,广西拟立法明确今后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也就是说,艾滋病患者伴侣有知情权。
长期研究艾滋病问题的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景军呼吁,实名制需立法作保障。
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将采用实名制这引起了社会热烈的讨论,赞成和反对的声音也是此起彼伏,赞同的观点认为,实名制的推行在对艾滋病的防控上会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一旦检测出患有艾滋病毒能够在第一时间准确的联系到患者,并采取最早的治疗,也能够及时的防御病毒的扩散。
反对的声音则认为,实名制的推行会对艾滋病毒感染患者的个人隐私构成威胁,目前社会对艾滋病人的歧视还很严重,实名制很可能会影响潜在的感染者对艾滋病毒检测的抗拒,进一步因无法面对社会巨大的压力而愿意选择放弃治疗,甚至还有些患者可能会使用假的身份证明去领取药品等等。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几位专家学者,他们的观点基本上都是站在反对的角度,其中长期研究艾滋病问题的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景军就认为,实名制应该是自愿的,对于实名制应该如何保护患者隐私的问题,景军就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加以重视并应该全面具体的提出关于保护患者方面的承诺与制度,让艾滋病患者能够安心、放心的配合实名制的推行,积极治疗,景军还呼吁如果一定要坚持实名制必须有立法做保障。
景军:从立法的角度第一步能够做到,既然政府要实行实名制,就应该说实名制间接保证什么,假如出了问题是什么,没有这样一个说法的话就用一个简单粗暴的实名制要求这个检查者,那检查者不去了,知道检查出来之后我可能要暴露,或者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只要传出去我的工作全没了,我们家人全都对我冷眼看待,我宁肯死我也不愿意得到这种结果,有时我们自己的声誉远远高于生命,所以说检测的那个,就是对这个隐私百分之百的保证和一旦隐私泄漏之后的补偿,政府要对这件事情负责还没有讲,你政府只提出要求,要求别人配合你做这样的事情,你没有对别人做责任的承诺,这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