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介绍,卫生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工作,攻坚克难,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据介绍,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建设,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
据悉,目前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 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
在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方面,卫生部不断完善标准制定程序和工作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鼓励公民、法人、专家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2011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1月30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作为指导未来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根据规划,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对现行1900项食品国家标准和3000余项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并在2015年底前根据标准清理结果,基本完成相关标准的整合和废止工作。
另外,我国已连续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2011年我国还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卫生部官员表示,将充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邓海华说,2012年,卫生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继续转变观念,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全力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跟踪评价、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与卫生学处置以及食品安全检验规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