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成海南医改重点

jswei69| 2012-02-08 14: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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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人民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每3万~10万名常住居民或1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家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海南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由政府主导举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公益性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政府相关政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设施要与新建、改建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按照规定,海南省已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凡符合设置规划布局要求及国家标准的将予以重点扶持建设。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已设置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工作用房属于租赁使用的,调整为非租赁工作用房。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业务用房、设备配置和人员要求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社会力量社区卫生服务站予以淘汰。

 

  海南省要求,市、县(区)应将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城市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市、县(区)政府主导筹措解决,省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当地政府对购置、租用公共卫生业务用户予以相应补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和补充药品零差率销售,政府按有关规定落实财政补偿。

 

  在解决了看病难,解决天价药之后,政府就应该花大力气努力改善卫生服务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惠及百姓,让百姓看病更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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