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刻意隐瞒长期超标排放污水

phoebe| 2012-01-30 13: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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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2月28日,环保部环监局发布文件称,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未批先建,并已投入生产;污水处理站排水长期超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弄虚作假。环保部环监局责成湖北省环保厅依法责令永安药业1.4万吨酒精法环氧乙烷生产装置立即停止生产,限期补办手续,未经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责令永安药业限期治理,处以罚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报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要求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环保调查对永安药业而言属于重大事件,公司应当立即发布公告说明情况,但永安药业仅在去年11月3日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表示“近期政府环保部门对潜江经济开发区环保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本公司也在检查范围之内,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检查工作最终结论,本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上,湖北省环保厅早在2011年10月13日就发布了永安药业相关环保问题的文件,文件称,检查中发现永安药业等企业存在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不全等环境问题。文件责令永安药业限期整改,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停止稀释生产废水,整改工作应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环保验收手续;将依法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请潜江市环保局将处理结果于10月31日前报告湖北省环保厅。
  
  湖北省环保厅工作人员黄冬生1月4日表示,湖北省环保厅曾分别于2011年10月1-5日、2011年10月中旬、2011年12月初,对永安药业进行了三次环保调查,第一次调查后就发布了整改公告,并将相关结果由潜江市环保局交给永安药业,第二次和第三次调查主要是看企业的整改情况,其间永安药业一直配合调查、整改。这也就说明永安药业对于环保检查及其结果是知情的,但始终隐瞒情况没有披露。
  
  巧合的是,在永安药业隐瞒环保检查消息的同时,永安药业高管集体大规模减持公司股票,自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永安药业的12名持股董事、监事、高管中,竟然有10人大幅减持公司股票(董事长的持股仍然限售),累计减持1297.91万股,套现20376.86万元,明显有内幕交易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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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永安药业 污水 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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