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保继续深化改革 职工医保待遇水平将统一

jswei69| 2012-01-16 23: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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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对全省职工基本医保将实施统一的待遇水平和缴费标准。1月10日通过的《海南省政府关于〈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修改决定(草案)》作出上述规定。

 

  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级统筹的原则,海南统一了全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的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等。在起付线方面,海南全省统一按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600元的标准执行。封顶线方面,目前,海南全省各市、县封顶线为13万~26万元不等,此次统一为26万元。报销比例方面,海南省把统筹基金报销比例统一定为在职人员85%(三级医疗机构)、88%(二级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退休人员为90%。此外,海南还将全省缴费费率统一为8%,其中2%为个人缴费费率。

 

  按规定,海南省把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纳入参保范围,并将省内城镇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纳入参保范围。为了监督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海南省还特别增设规定,从业人员参保名单应在本单位公示,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个人缴费基数应分别要由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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