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甘肃省委呼吁提高村医的待遇水平
在政协甘肃省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民盟甘肃省委向提案组递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强我省农村村医队伍建设的提案》的提案,建议化解医疗体制矛盾,明确农村村医身份,改革卫生人事制度,提升农村村医的待遇水平。
农村村医是具有中国特色、植根广大农村的卫生工作者,是农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同时,农村村医还承担着农村计划免疫、疫情报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慢性病管理、卫生信息登记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提案认为,由于受历史原因、卫生体制、人事政策等诸多因素,农村村医存在身份不明、职责不清、工资福利待遇低等问题,另外,由于受客观条件制约,农村村医临床执业没有防护措施,出现职业性感染的风险很大。
提案指出,村卫生室虽然是为农村人口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财政扶持不到位,各级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农村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职责,明确农村村医的隶属关系,明确农村村医身份,村医应与乡镇卫生院人员一样纳入事业编制。
提案建议,应取消卫生编制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优胜劣汰、奖勤惩懒”,提升农村村医的待遇水平,通过逐步缩小城乡医生待遇差距,消除农村医生待遇歧视,此外,政府应限定最低补助标准,尽量缩小农村村医补偿的地域性差异。
提案还认为,应建立规范的医生执业保险制度、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出台解决农村村医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将农村村医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适当放宽农村村医执业资质,并给予特殊的政策保障以及倾斜,减少农村村医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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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州有的地方一个乡7个村级卫生室,硬件设施都不错,却没有一个像样的医生。”贵州省人大代表、黔东南州委书记廖少华11日提出,在像贵州这样的西部地区,把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作为县医院和乡卫生院的派出机构,这种“乡医县管”、“村医乡管”的模式,或许是解决乡村医疗机构留不住人问题的可行办法。
廖少华在贵州省人大十一届六次会议分组讨论上提出,黔东南乡村多分布在大山深处,居住分散,城乡二元差别非常大,是中国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典型。目前国家虽然为西部卫生事业投入了大量资金,西部农村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在像黔东南这样的农村,目前要留住一名像样的全科医生十分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