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因威胁敲诈可口可乐50万构成犯罪

cuteyy| 2012-01-07 09: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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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少年将有毒可口可乐流入市场相威胁,敲诈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50万元。该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想要发财,切莫靠歪门邪道呀少年!

 

  去年8月,被告人郭某多次使用手机给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打电话,编造说手中握有投放毒品的可口可乐,并且已将有毒可口可乐相流入市场相威胁向可口可乐公司索要人民币5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他的行为是以敲诈勒索财务为目的,以将有毒可口可乐流入市场相威胁向可口可乐公司索要50万元未遂数额比较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他刑事责任,所以公诉机关起诉他犯有敲诈勒索罪。

 

  被告人今天认罪态度非常好,郭某本来是要来北京打工来减轻家庭负担,但是他到北京之后看了一部网上电影《少年十五十六时》,其中演员敲诈可口可乐公司获得了成功,他受这种不劳而获情节的影响,也是一时糊涂开始打这个可口可乐公司的电话进行敲诈,他本来以为顶多这是一个恶作剧,但是没想到是构成了犯罪。

 

  在最后陈述中他也表示,以后会靠自己双手打拼未来。因为被告人作案的时候还不满18周岁,而且犯罪未遂,所以公诉机关和辩护人认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辩护人也强调说被告人有两个减轻处罚的条件之外,没有造成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建议法院减轻处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在法庭上法官和家长都对被告人进行了教育,检察官也建议,尤其是外来到北京的孩子,特别是还未成年的孩子家长更要加强监管、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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