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97%

jswei69| 2012-01-04 15: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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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咸宁市的患者丁某延续数年的医疗纠纷经过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日前顺利拿到6万元赔偿款。据统计,2011年以来该市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共调解医疗纠纷58件,调解成功56件,成功率达到97%。

 

  据了解,几年前丁某因意外受伤,在咸宁市崇阳县某医院输过血。2010年7月,丁某在体检中被发现丙肝抗体阳性。丁某认为是当时接受输血受到了感染,于是多次与该院交涉,要求赔偿损失20万元;院方则认为,难以证明丁某感染丙肝是医院过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2011年10月,丁某找到了崇阳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经调查取证,并请医疗专家论证,认为医院在输血前没有进行丙肝抗体检测,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在医调委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院方一次性赔偿丁某6万元。

 

  针对传统处理医疗纠纷的机制存在着调解时间长、成本高,费时又费力等问题,咸宁市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到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中, 在市、县二级均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生医患纠纷,在双方一时协商不下时,调解委接报后马上派人赶到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医患双方到调解委依法进行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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