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付费制度让患者受益
从2011年2月份开始,长春市医保中心2011年开展的医保付费制度改革,让患者受益多多。
长春市民孔先生的母亲得了尿毒症十几年,必须依赖血液透析才能维持生命,每个月需做8到12次血液透析。虽然老人有职工医疗保险,但每年仍然需要承担5万元左右的医药费。而在长春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有1500人是需要长期血液透析的尿毒症患者,人数虽不算多,但他们每年需要自己承担的医药费总数仍然超过了1亿元,给患者和家庭带来了沉重负担。
不过,他们再也不用花这么多钱了。因为长春市医保中心2011年开展的医保付费制度改革,没有像以前一样单纯被动地买单,而是和医疗机构展开谈判,对血液透析、10个单病种手术讨价还价,实现定额付费,同时降低诊疗费的价格,目标是让患者花更少的钱,就能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通过谈判议价,目前在长春,无论是民营医院,还是区(市)一级医院,尿毒症患者一次透析的价格被定为350元,其中已经包含了病人在透析时必须使用的一些常规药物。医保中心按每人每月10次透析的平均数打包付费给医院3500元,而患者只需自付400元或700元不等的医保起付费用,就可以享受全年的透析治疗。孔先生告诉记者:“从2011年2月份,像我母亲这种透析患者,一年交一次起付费,在我们社区的医院是400元钱,就能实现全年的血液透析和用药治疗,这只是过去做一次透析的钱。现在,我们没有任何经济压力了!”自2011年2月1日以来,长春市已经有400多人从不同的医院转院到与医保中心签订定额治疗协议的医院。
在血液透析实现定额治疗之后,长春市医保中心又把目光瞄准了阑尾炎、白内障等10个单病种手术,并通过谈判议价,按照同样的方式实现了定额治疗,包括单病种阑尾炎、子宫肌瘤等10种单病种手术,总价都在3000元到4000元左右,而患者依然只需承担400元或700元的医保起付费就可以得到治疗。同时,每家接收单病种定额付费的医院都向医保中心作出了承诺: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路径和器材、耗材种类。
将2010年和2011年同期10个单病种的医疗费对比发现,改革前平均医药费达9100多元,医保承担6000余元,个人支付3000多元。改革后总体费用降到3100元,医保承担2400元,个人是700元,统筹基金少支出60%,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下降达77.06%。同时,通过一系列的议价谈判,还实现了3000余种诊疗项目的降价,平均降价幅度超过了23%以上。长春的医保改革,不仅大大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也有效地控制了医保基金的过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