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危害大 防制烟害政府责无旁贷

cuteyy| 2011-12-29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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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流行是中国慢性病快速上升的主要危险因素,烟草业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健康危害型产业”,但在这样一个烟草危害肆虐的大国,公众的健康与生命未能得到政府应有的保护,所以,防制烟害政府责无旁贷。

 

  2011年初,《控烟与中国未来——中外专家中国烟草使用与烟草控制联合评估报告》发布。中外多领域著名专家共同完成的这份评估报告的结论是:履约5年,绩效不佳,同100多个缔约国比较,各项政策执行情况都排在最后几名。

 

  2011年3月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第34章第一节中,写入了“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这十个字。《十二五规划纲要》虽然不是法律文书,但它是根据中共中央建议,中国政府编制并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因而具有权威性。《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内容,应当是五年中要达到的目标。但是,《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至今已近一年,五年之期过去了1/5,如何实现“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至今未见政府负责部门制定实施的规划与步骤。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众多吸烟者和二手烟受害者的国家,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不但要有政府的倡导,还要有法律的保障;不但要提高公众对控制烟害的认知,还要有负责任的监管;不但要有限期达到的目标,还要有为达到目标分步实施的细则。“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如果没有后续的具体政策与措施,《十二五规划纲要》上的这一目标,话一句耳!

 

  当今,慢性病已经危及经济与健康的发展。解决这一危机最紧迫和行之有效的一项措施就是控烟。某些眼睛只盯着烟草利税的决策者何其短视乃尔!这种短视误导了中央,坑害了人民。

 

  控烟的目的,说到底就是为了保护——保护所有人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在中国13亿人口中,有3亿吸烟者,有7.4亿二手烟受害者,公共场所烟雾弥漫,不仅使吸烟者受害,还令2.5倍于吸烟者的无辜者受害。余下的近3亿人也是潜在的吸烟者或二手烟受害者。一种使全国80%以上人口受害的陋习,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不可以也不能够听之任之、视若无睹。民间控烟呼声甚高而政府控烟行动迟缓的状态,必须改变。

 

  政府需要全面推行的多项控烟政策措施中,“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和警示烟草危害这两项工作受益面最为广泛,且需要最广泛的公众动员和公众参与,是政府与公众共同合作的平台。为政府计,也是向公众展示政府控烟意愿,树立控烟爱民良好形象的平台。

 

  公共场所禁烟,是一项移风易俗的行动。大凡涉及广大人群习惯的改变,必要有明确的法律规范,着力推行,方能取得良好效果。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没有相应的法律,等于空谈。

 

  国家层面的立法势在必行,势在速行。我国到现在还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公共场所禁烟法》。2011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控制烟草的议案和提案达数十件,涉及800余人次。其中署名提出《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议案及公共场所禁烟提案的代表/委员人数均超过了百人,可见其呼声之高,支持之广泛。这样广泛而强烈的民意表达有关部门的决策者难道不应该给于积极、迅速的回应吗?

 

  时至今日,国家层面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已经不能再拖。《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我国生效已近6年,作为缔约国,作为受烟草危害极为严重的大国,至今没有制定出一个公共场所禁烟的法律来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外无以对国际的关注,内无以对公众的期望。

 

  烟草使用带来的严重健康风险,是控烟的理论基石,也是公共场所禁烟的科学依据。只有公众清楚地了解吸烟和二手烟雾的危害,才能懂得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必要,并自觉遵守相关的规定。因此采取最有效的手段向公众广泛告知烟草使用的巨大健康风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未能采用最为有效的告知手段,造成中国公众对烟草使用的危害知晓率不高。同时也因为中国烟草业为了行业的利益,不断编织“吸烟无害”的幻梦,并不断以所谓“低焦油卷烟”、“中草药卷烟”、“生态卷烟”等虚假宣传,模糊使用烟草的危害,迷惑公众认知。

 

  随着对烟草危害研究的步步深入,人们警觉到告诫使用烟草危害的重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国际经验,才有了《公约》及其《实施准则》所要求的图形警示标识。图形警示,能够最具体、最清晰、最明确地将使用烟草的健康风险传递给公众;图形警示,可以使文化程度较低的公众也清晰地了解吸烟对健康的伤害;图形警示随卷烟流播,使最广大、最需要得到警示的人都能方便地得到。

 

  正因为它既有效、又经济,所以一经面世,各国纷纷采用。到目前已有46个国家与地区采用了这种警示方式(其中包括中国的香港特区与台湾地区。澳门特区也已立法实施),许多还以政府的名义向公众提出警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中国两岸四地,唯独中国大陆这块吸烟人数最多,遭受危害最大的地区至今还未闻采用图形警示的消息,相反,一些可以影响控烟工作的政府官员正以所谓“文化不同”抵制图形警示,不知在他们心目中香港、台湾、澳门同大陆有什么文化上的本质差异?

 

  今年8月~11月,由民间公益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联合推动,得到各地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在40个城市开展了“我要告诉你,因为我爱你——警示图形上烟包”控烟倡导活动。以世界各国及中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烟包警示图形作为内容,在各城市巡展200多次,并辅以专家的讲解与咨询,吸引了62万余观众,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参加活动的公众,对警示图形上烟包的平均支持率为85.5%,其中一半城市包括北京的支持率达90%。

 

  从控烟立场看来十分有效的图形警示,烟草商却看来如同洪水猛兽,所以他们必然会抵制图形警示上烟包。摆在决策者面前的选择是:究竟要保护公众的健康,还是要追求烟草的利润。究竟是顺应公众的意愿,还是附和烟草业的利益——问题就这样尖锐地摆在中国政府面前。我们期待政府负起警示吸烟严重危害的重要责任,排除烟草业的干扰,果断将最为有效的警示图形印上大陆的烟包,表示我们控烟的决心。与立法工作相比,让图形警示上烟包要简单、容易得多,对政府负责部门来说,应该是易如反掌之事。何况,如果在烟包上印有警示图形,就等于免费印发1100余亿份的烟草危害告知书和健康教育宣传画。

 

  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和警示公众烟草使用的危害,直接关系到绝大多数公众(包括不吸烟者与吸烟者)的生命与健康。为此,我们建议:

 

  1. 中央政府应对控制烟害表达明确的政治意愿,承担保护人民健康的责任。将控制烟害视为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责成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2. 立即着手在国家层面上制定一个能够最大限度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禁烟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烟草烟雾危害法)。

 

  3. 尽快在国内销售的所有烟包(国产的和舶来的),印上说明烟草具体危害的图形警示标识。

 

  4.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国家应优先考虑人民健康,从战略高度进行规划,尽快摆脱对烟草利税依赖的局面。

 

  5. 尽快结束烟草业政企合一的体制,防止烟草业利用政府公权力,抵制与干扰控烟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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