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安农民看病最高可报销15万元

jswei69| 2011-12-20 2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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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办公室结合我省新农合的相关规定,于近日出台了西安市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该方案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我市新农合补偿的模式主要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额补偿。据了解,在没有调整之前,西安市2011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是23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30元/人年,政府补助200元/人年。而根据方案,2012年调整后,新农合筹资标准为30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50元/人年,政府补助250元/人年。

 

  补助封顶线 从5万元提至15万元

 

  在新的调整方案中,新农合补助的封顶线,从2011年的每人每年5万元,调整为15万元。其中住院补偿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3万元,其余2万元为门诊和慢性病的报销补偿。

 

  其中,乡镇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执行分段报销办法,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取消起付线,按乡级门诊统筹补偿比例报销;合规费用在300元以上(含300元)的,设置80元起付线,补偿比例为90%;

 

  区(县)境内的区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市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区(县)境外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市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500元,补偿比例为70%~80%;

 

  市级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50%~60%。

 

  特殊慢性病 补偿比例统一为60%

 

  新农合补偿范围,全市统一为以住院统筹补偿为主,兼顾门诊统筹补偿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定额补偿的模式。

 

  其中,特殊慢性病实行年度凭票定补,补偿比例统一为60%,个人封顶线为2万元。

 

  其中特殊慢性病分为两类,包括特殊慢性病Ι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2万元):包括尿毒症三期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和化疗、各类器官移植后用药、白血病、血友病年度补偿最高限额2万;特殊慢性病Ⅱ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0.5万元):包括老慢支、心脑血管疾病康复期、糖尿病伴并发症、精神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癫痫、系统性红斑狼疮。年度补偿最高限额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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