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用盐碘含量将采用新标准

cuteyy| 2011-12-12 01: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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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明年3月15日起,我国食用盐碘含量将采用新标准,这次新标准将采用因地制宜法,部分地区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略有下降。

 

 

  全国五次调整首次因地制宜

 

 

  2009年8月,“部分省市疑补碘过量致甲状腺病剧增”的消息在网上疯传。卫生部曾为此辟谣,同时也提出第二年将适当下调现行的食用盐加碘量。当时,本报记者采访了广东省疾控中心基层卫生与地方病预防控制所副所长、碘缺乏病专家钟文,他估计我省食用盐加碘量将从30mg/kg下调至25mg/kg。

 

 

  近日,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这是自1979年国务院颁发《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暂行办法》以来第五次调整食用盐的碘含量。这次调整与以往不同的是,列出了三个盐碘浓度,分别为盐碘含量均值20mg/kg、25mg/kg、30mg/kg,要求各地卫生部门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三选一作为本辖区内采用的标准。

 

 

  碘营养水平适宜广东选中间值

 

 

  根据卫生部公布的三个标准,广东省卫生厅委托省疾控中心于11月中旬组织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进行了研讨,最终确认盐碘含量均值为25mg/kg(允许波动范围18-33mg/kg)作为全省盐碘含量标准。

 

 

  为何广东不偏不倚选中间值?广东省疾控中心称,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以及2002年以来5次碘营养调查结果,他们发现我省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均在140-185μg/L之间(最适宜水平100-200μg/L)。专家认为我省居民碘营养水平总体属于最适宜的水平,但也接近上限值水平,表明目前的盐碘浓度还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同时考虑到孕妇和哺乳妇女的尿碘水平较低,不适宜大幅度下调,因此选用盐碘均值25mg/kg。

 

 

  至于省内会否再次因地制宜在各市实行不同标准,省疾控中心称,由于在饮食结构上,城乡差别已经不大,而且山区比城市居民食用盐偏多,因此城乡居民的碘营养水平已经没有差别,全省将采用同一盐碘浓度。

 

 

  专家详解

 

  1 此次下调浓度是否说明我省曾存在补碘过量的情况?

 

 

  钟文表示,现行我国食用盐加碘量约为30mg/kg,如果按广东省居民日平均食盐量6克计算,正常情况下不会造成碘过量的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日常饮食搭配肉类、海鲜含碘量高的食物,摄入的碘也增多,因此食用盐中的碘含量可适当调低。

 

 

  省疾控中心昨日也表示,经卫生部门多年的流行病学和碘营养抽样调查,我省未发现高碘地区。

 

 

  2 既然可从其他物质中补碘,为何全省还需实行全民补碘?

 

 

  省疾控中心称,碘是人体必需元素,人体摄取碘的主要来源包括食物、饮用水和碘盐。据全省饮用水抽样调查显示,全省饮用水水碘中位数为5.0μg/L,水碘普遍含量低于20μg/L,表明我省居民饮用水中普遍缺碘。据调查,一般通过饮水可摄入0-10μg/L,食物可补充50μg/L左右,因此,食盐中碘仍然是我省居民摄入碘的主要来源,必须继续坚持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

 

 

  3 调整盐碘浓度后,对整体人群会否造成什么影响?

 

 

  省疾控中心表示,调整盐碘浓度后,预计我省大多数普通人群的碘营养水平可维持在150μg/L左右,此营养水平属于WHO推荐的最适宜水平(100-200μg/L)。但可能会对孕妇及哺乳妇女碘营养水平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障孕妇健康和婴幼儿智力发育不受影响,建议孕妇和哺乳妇女仍食用目前盐碘均值30mg/kg的标准加碘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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