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禁学校食堂禁借学生餐牟利

cuteyy| 2011-12-04 08: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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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学生餐质量和价格的监督,严禁中、小学校食堂禁借学生餐牟利。

 

  中小学校须定期全面公开食堂和学生伙食经费账目及配餐标准,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据了解,此前市教委了解到有部分学生和家长对在校就餐状况不满,而家长和学生们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学生餐的质量、餐量和价格方面。

 

  市教委要求,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中小学在校就餐管理规范,解决合理诉求。有条件的区县应建立学生营养专家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校学生营养的指导。区县应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统筹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作为重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学校在引进社会企业提供餐饮服务时,实行准入制度并严格审核其资质,不得引入无食品卫生许可、无经营执照、无餐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督促学校严禁学校或个人借机获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直接或变相用学生餐费补贴老师伙食费及发放其他福利,对此类损害学生切身利益、败坏学校风气的问题,一旦发现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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