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患者受歧视调查
12·1世界艾滋病日”临近,艾滋病感染者这一特殊群体格外引人关注。连日来,记者对艾滋病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的一些医护人员以及一些艾滋病感染者进行了深度访谈,探寻艾滋病感染者看病难、手术难的症结所在。
综合医院为何拒绝为感染者做手术
【一位感染者求医的遭遇】 一位来自苏北的艾滋病感染者腰椎受伤3年,已经丧失工作能力。“我只有42岁,现在却跟废人一样……”从2009年4月起,他先后到南京多家综合医院就诊。医生们为他检查后,第一反应都是建议立即住院手术治疗。“我一听说手术,有点担心,怕感染医生,就主动告诉他们自己是艾滋病感染者,请做好防护。”他的好心提醒,换来的却是医院拒绝手术。
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说,国务院早在2006年初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41条就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它疾病进行治疗。”但一些综合医院往往以“去定点医院”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省内一家三甲综合性医院的外科医生吴大夫反复跟记者强调:“千万不要写我的名字,倒不是因为怕艾滋病,而是担心被其他病人误会。”吴大夫说,一旦病人得知他曾经给艾滋病人开过刀,很可能不敢来找他看病了。
记者了解到,被综合性医院拒绝手术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一般都不会选择维权,即便他们知道目前法律规定医院不该以任何理由拒绝为他们手术。原因很简单:很多人隐藏病史,不可能将事情闹大。
定点医院讳莫如深为哪般
【记者采访屡遭婉拒】 全省目前有21家定点医院收治艾滋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人,南京市第二医院是南京地区收治艾滋感染者的唯一定点专科医院。记者连续两天试图到该院去采访,却都被该院以院领导在开会、分管宣传领导出差等各种理由婉拒。
记者反复辗转联系到该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他告诉记者,压力来自三方面:一是这几年艾滋病感染者数量在增多,其中一些是需要手术的。“10年前每天来住院的只有2-3人,现在上升到20多人,而且综合性医院将感染者都推到我们医院。”
第二个压力来自技术限制。“艾滋病感染者定点医院”往往是传染病专科医院,缺少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综合性治疗服务的技术力量和硬件设备,80%的定点医院达不到手术条件,无法为患者实施手术治疗。
第三,作为传染病医院,其医生、护士也要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有的护士甚至在恋爱时都不敢向男友透露自己在艾滋病病房上班。
因而,目前他们医院正在努力打造综合性医院形象,不想给外界留下他们设有收治艾滋病病区的印象,主要是怕引起其他病人不必要的担心,影响医院“形象”和“效益”。他们也曾经尝试邀请其它综合医院的医生提供跨院治疗,但响应者寥寥。
误解、歧视、恐惧结成可怕的网
【深度剖析】 “我们面对的最大敌人,与其说是艾滋病毒,不如说还有一张由误解、歧视、恐惧结成的无形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医院也是艾滋病医疗歧视的受害者。”省人民医院一位外科医生对记者坦言。
“很多综合医院的医护人员不清楚自己在艾滋病治疗中的义务,错误地认为所有艾滋病感染者应全部送入传染病定点医院;而传染病医院又不具备综合医院的学科体系和救治能力。但这些都只是表象。真正的症结是——艾滋病恐惧也在医护人员中弥漫。”胡晓翔说。
省医学会一项调查显示,91.9%的护士担心护理艾滋病感染者会使自己感染艾滋病毒;64%的医生相信他们有权利决定是否为艾滋病感染者实施治疗;50%的医生和护士表示,拒绝照顾艾滋病感染者并不是不道德的。
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对因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医务人员进行赔偿、补偿或补救的法律规定,同时医院内部对职业暴露保护、培训不到位,未形成健全的职业暴露监督报告体系等,均造成我国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率较高。省内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说出自己的担心:虽然知道艾滋的感染途径只有三种,平时注意就没事,但如果一旦职业暴露被感染,那可就麻烦大了!
光有“阳光医生”还远远不够
【应对之策】 2007年4月,国内首个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致力于推进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医生志愿者队伍“阳光医生”组织出现。2010年,南京地区12家三级医院的20名医生也成立了南京的“阳光医生”组织,但对于为数不少的艾滋感染者和患者而言,显然只是杯水车薪。
长期从事艾滋病研究工作的省预防医学会专家殷晓梅告诉记者,要彻底改变目前艾滋病毒感染者就医难的困境,根子上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让全社会走出对艾滋病的认识误区。近年来,人们对艾滋病的研究已经非常深入,它的传播途径就是性、血液、母婴三种途径,其毒性也不比肝炎等更厉害,健康人只有在与携带者发生体液血液交换的时候,才有可能被感染。
“国外对待艾滋病感染者非常宽松,感染者可以正常工作,甚至可以当公务员。像新加坡、泰国等,艾滋病感染者根本不需要到专门医院去就诊,而是完全同普通病人一样住在综合性医院,当然病友不知道,只有医生、护士知道。”殷晓梅介绍说。
省人民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外科医生认为,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应建立制度,强化医护人员预防艾滋病的防护措施,提供专门培训,最大限度减少职业暴露风险。他同时建议,应将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侵权责任法》等对艾滋病感染者合法就医权有明确保障,但如何把法律、法规、政策都落到实处,使艾滋病感染者享有平等医疗服务,这需要社会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可能使相关法律条款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方明说。(本报记者 沈峥嵘 仲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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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学生感染比例增加
“我国内地艾滋病增速减缓,但老年人和青年学生感染艾滋病毒的比例增加,需要引起重视。”这是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专业人士28日发出的忠告。
据介绍,我国老年人口艾滋病感染比例在上升。研究表明,2006年至2009年,在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中,50岁及以上年龄组所占比例从7.8%上升到14.9%。研究人员对云南省370多名老年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调查发现,性传播是老年人感染艾滋病的主要途径,超过70%的男性调查对象有过高危性行为,其中约86%为商业性行为。
“大学生感染艾滋病毒的比例也在增加。”研究人员介绍说,大学生是性活跃群体,部分大学生选择了同性性行为。由于异性性行为往往会采取安全措施,而同性之间则没有,因此更容易传播艾滋病。
据介绍,1989年我国第一批艾滋病毒感染者在云南被诊断出来,其中不少人至今还活着,年纪最大的已超过70岁,关键是规范服药。从目前艾滋病防治水平看,患者在感染后存活20年以上的希望很大。因此,即使患上了艾滋病,也不要担心自己活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