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采取“五结合”措施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检查
xiaoke|
2011-11-26 1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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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四川省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规范抗菌药物零售入手,采取“五个结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流通领域抗菌药物专项检查。
一是结合各类日常监管工作,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专项检查与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二是结合药品GSP检查、药品分类管理、严格处方药管理,对抗菌药物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通过GSP检查,督促市、县、乡400余家药店按要求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工作。
三是结合合理用药宣传,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作为宣传重点,联合企业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进社区,进乡镇等活动。
四是结合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全市范围的不良反应监测知识培训,通过提高各医疗机构的监测水平,推动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五是结合药学服务指导,提高流通领域抗菌药物的咨询服务水平。要求市内11家连锁企业,近200家零售药店在销售抗菌药物严格凭处方销售的同时,做好消费者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服务工作,做到仔细询问、主动提醒,提高消费者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正确用药水平。
下一阶段,该局将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药师不在岗、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陈列药品日常养护工作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有关企业整改,确保流通领域抗菌药物质量安全、经营规范、使用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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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主要分为八大类,其中β—内酰胺类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含酶抑制剂的β—内酰胺类及单环酰胺类等;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氟喹诺酮类;叶酸途径抑制剂类;氯霉素;糖肽类包括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的应用需根据不同的感染性疾病进行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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