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2年起将全面开展PM2.5监测
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从2012年起,山东省17市将全面开展PM2.5监测。“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将作为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的描述性指标。到2015年,全省17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20%以上。
据了解,按照环保部2000年颁布的《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技术规定》,空气质量按SO2、NO2和PM10评价,空气质量状况根据首要污染物(各项污染物中,污染指数最大者)的空气污染指数来确定,即空气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种污染物中首要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各项污染物中,与公众感官最密切的是颗粒物,颗粒物按直径大小,分为TSP(直径≤100微米)、PM10(直径≤10微米)、PM2.5(直径≤2.5微米)、PM1(直径≤1微米)等,颗粒物的直径越小,进入呼吸道的部位越深,其中PM2.5及更细的颗粒物因更容易进入细支气管和肺泡,又称为可入肺颗粒物。
20世纪80年代初,我省采用人工采样监测TSP,90年代开始用自动监测设备,2000年左右逐步过渡到监测PM10,从人工监测到自动监测,从TSP到PM10,经历了近20年时间。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2008年,我省在17个市建了144个自动监测站,监测PM10、SO2、NO2、CO和O3五项指标。随着监测的颗粒物越来越小,监测成本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测难度越大,目前的科技已经达到监测PM2.5的水平。
据悉,到2015年,全省17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比2010年改善20%以上。为此,结合环保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从2012年起,我省17市将全面开展PM2.5监测。将加强更加贴近公众感受的指标监测,从2012年起我省将开展大气能见度监测,把天空中呈现“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作为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的描述性指标,能见度作为重要技术参考指标。从2012年起,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
现有设备可否监测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监测PM2.5是明年工作的重点之一,方案已经落定,但现有的监测设备无法监测PM2.5,要上新设备。另外,我国已有人工监测的监测方法标准,但缺乏自动监测的标准,在国家出台标准之前,可能要参照国际标准。
监测PM2.5有何意义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监测信息将会及时向公众公布,尤其是“大气透明度”和PM2.5一起监测,将大大增强老百姓的直观感,相当于“河流见鱼”。通过监测PM2.5,促进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加大治污力度,间接促进空气质量的改善。
我省为啥比国家提前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表示,山东半岛是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密集、区域大气复合污染最为突出的十二个重点区域之一,因此,要在重点区域率先推进大气联控联防工作。重点控制区为济南、青岛、淄博、潍坊。但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特点,决定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17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