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对慢性病患者实施一体化防治管理

newvivi| 2011-10-14 0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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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福州9月12日专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制订了《福建省慢性病一体化防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针对目前主要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恶性肿瘤),开展一体化防治管理。

 

  根据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为慢性病人的“责任医生”,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对病人实施用药治疗与指导、行为干预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医生为慢性病的“诊断医生”,对病人进行规范诊断、治疗及信息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慢性病有关的监测与调查工作。

 

  福建省卫生厅要求,各设区市要建立辖区内设区市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双向转诊、技术指导机制。各医疗机构间要依法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诊疗范围执业,明确各自收治病种,制订慢性病双向转诊临床标准、转诊流程和管理规范。

 

  福建省卫生厅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向分工协作的上级医院转诊慢性病门诊和住院病人,可通过预约挂号,建立转诊“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和住院服务,实现无缝隙转诊;上级医院每天要预留部分专家预约诊号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满足慢性病患者转诊优先诊疗需求;要建立技术指导机制,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形式的指导帮扶,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方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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