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提高参合人员受益和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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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22: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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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0月5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省将在10月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以提高参合人员受益和保障水平,计划今年在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
据福建省卫生厅介绍,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主要包括总额预付、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方面。2011年至2012年福建省主要开展前两种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方式改革。
据介绍,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就是根据一定区域内参合人数、年均门诊总人次数、次均门诊费用水平,测算一定区域内年度门诊统筹补偿控制总额,经办机构按月预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超支分担”的支付方式。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充分协商,合理确定若干病种(组)定额支付标准,对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定额与限额相结合的办法,新农合基金按一定标准、患者按一定比例付费的支付方式。
根据计划,2011年在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各设区市选择1个至2个县(市、区)实施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改革。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住院按病种(组)定额付费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县级医院。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益,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将进一步巩固与完善新农合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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