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傍”上明星 消费者只能一笑而过
cuteyy|
2011-08-08 17:24:30
阅读()
最近出去逛街,猛然发现一家时装店写着:“赵本衫”一律五折清货,惊讶之余看到了店里的蚊帐赫然写着“账子怡”;联想起“名嘴”周立波的名字赫然出现在某丰胸广告上,泻药名字变成了“泻停封”,某厂家也即将推出“粥绝伦”……这些明星“被代言”的事情也就见惯不怪了。
资料显示,去年举办的“北京知名商标专场拍卖会”,在多达54个通过审批的注册商标中,“梅艳芳菲”、“贩冰冰”、“帐子怡”等明星谐音商标又重出江湖。真所谓“商机无处不在”为了抓住商机,商人们大开脑筋,创意无限,想象无边。
一名药品批发商说:厂家给商品取名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突出疗效,二是好听好记,让消费者记住。那么,明星谐音商标对商品营销作用大吗?作为消费者,我肯定不会有强烈的购买欲,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山寨品,亦或者恶劣的促销方式太显而易见,自然产生一种反感;也有些消费者不像我那么极端,比如在调查中发现,许多消费者表示,一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尝鲜,觉得有意思好玩儿,但是究竟会不会长期选择这种产品,还是要看产品的质量和厂家信誉。
如今山寨商品那么多,就算是注册的“谐音”产品,也是一种变相山寨,引人联想的是,商标名都山寨的产品,质量是不是也是山寨的呢?商品“傍”名人,此风不可长。名人毕竟是公众人物,他们的名字是一个特定的社会符号,人们不但熟悉他们的名字,对名人也寄托着一定情感。一旦将这个社会符号泛化,就会造成人们认知上的混乱、模糊,扭曲人们原有的情感,形成种种负面影响,甚至可能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灵污染和误导。
试想想,要是治疗性病的药叫“克淋盾”,治疗痔疮的药叫“犯痔易”……如此“蹭名”,还是有伤大雅吧。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立即与微微健康网联系。
分享到:
下一篇:厂商沆瀣一气,几时是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