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奶粉养猪 法律竟然保护不了一头猪
2吨多问题奶粉流向市场,其中一些奶粉三聚氰胺超标515倍。这些奶粉不是流向超市商场,而是销售到养殖场被仔猪吃了,毒奶粉养猪事件浮出水面。心痛之余,笔者不禁感叹,当今社会的法律连一头猪都保护不了了。
日前,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披露,销售毒奶粉的唐某因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
猪儿吃了毒奶粉有何后果?人吃了这样的猪肉是否有危害?
有关教授称,动物本身具有解毒功能,但根据其解毒功能大小和摄入有毒物质成分不同,吃了有毒有害物质后存在三种可能:一种是完全解毒,第二种是解毒不完全,第三种是无法解毒。后面两种情况存在残留,如果人吃了残留有毒物质的动物肉和内脏,对人体是有危害的。
现在三聚氰胺在市场上的奶粉中严查,万恶的黑心商家就出售给养猪场,人类本来就处于食物链的末端,而猪肉是人类食物链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后果可想而知。
食品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可是现在看来,我们的法律竟然保护不了一头猪。那么有害食品为什么屡禁不止?是我们的法律不给力,还是制度监管出了问题。
观察人士都看到,每逢食品安全丑闻曝光,一旦酿成舆论风潮,当局倒也不敢怠慢。调查组也会迅即出台,然后有些官员的“顶戴花翎”也会一时扯下,一些企业的当事人会锒铛入狱。我们也不否认当局在预防和阻止食品安全出问题方面下了功夫,成立了高层机构监管食品安全,也有一定形式的问责;但是几年看下来,食品安全状况依然严峻,丑闻依然迭出,就不能不让人们从体制层面反思和检讨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制度从源头就没有堵塞住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可能。在真正市场国家,生产有害猪肉的企业一定会被索赔,被追究,仅索赔额可能就会让企业倒闭,难道就像双汇这样道歉了事?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
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最高刑为死刑。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名最高刑期为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