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安乐死”成为谋杀的理由

vivijk2| 2011-02-11 14: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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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荷兰、比利时等国家早已有立法允许安乐死了,但在中国,面对“安乐死”结束生命的方式,我们一直困惑着。在现状语境下,笔者觉得讨论这些都太过奢侈,该疑问的是:如若某天,中国允许“安乐死”,我们能做到的是所谓“人道”,还是把“安乐死”当成谋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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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提出“安乐死”的病人或家属确实是真的想解脱病痛折磨,然而亦有不少人借“安乐死”的理由想谋财害命。一个人一旦死了,就万物皆空了,也就没什么利益可争了。但是一个人的死,往往会是一群人(患者最亲近的人)获取利益的好机会,他们或者想拥有他的遗产,或者想捞一笔保险赔偿,又或者懒得再支付高额医疗费,又或者对长期的看护觉得厌倦了……更甚者想用他身上的某个健康的器官,去黑市讨个高价。

 

这些动机都极可能将“安乐死”的诗意般的解脱,变成一场蓄意的谋杀。

 

中国能摆脱这些动机实现道德的“安乐死”吗?目前很难!要知道,安乐死必须是病人的意愿,但从经验告诉我们,绝症患者在重病时,或许有清醒意识,但很难表述自己的意愿,这时需要通过“最亲近”的家人来表述,而谁敢保证这就一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或许他健康时是支持安乐死的,但是当绝症病痛这一天真到来时,他改变观念却又无法表达想法呢?与医院重病患者接触过的人,都了解病重的人求生欲是相当强烈。

 

如在此基础上再加两个医生和公证员呢?在医疗产业化后,笔者很难再对“白衣天使”有过多道德期待,意思意思,医生一样被收买。至于公证人员,我看算了吧,“西安宝马彩票案”就清楚的说明了“只要有钱,任何公正都好办”。

 

在社会信任没恢复前,笔者觉得中国应狠狠拒绝“安乐死”最稳妥,否则“安乐死”真的会成为谋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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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乐死 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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