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社会发展的毒瘤
自从第一个“试管婴儿”诞生于1978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将受精卵取出体外,然后移植到另一个子宫的办法“借腹生子”。这一行业在近年来,“生意”兴隆,“行情”暴涨。
代孕公司说,代孕母亲只负责怀孕,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卵子,中介公司另有一批18至25岁的女性大学生,捐献卵子,可任客户挑选,全部的费用加起来,要20到30万元。这家中介的负责人说,每年都一百多宗生意,当中还有一成客户来自港澳台。这些婴儿出生后,中介在婴儿出生证上做手脚,帮助办理户籍,让客户带出境外。
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加拿大,出于人道的代孕是合法的,但是只是出于人道,是不能谋取利益的,要是政府有证据证明支付给代孕女性钱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重金罚款甚至坐牢。
代孕践踏妇女身心和人性
“代孕”给女性造成的更大伤害,是对身体和身心上的折磨。许多代孕妈妈身体并不具备孕育条件,如果施行试管婴儿手术,也可能造成流产,对身体伤害十分大。而多胎妊娠的孕妇并发症多,早产发生率、死亡率高。另外,一种叫做“尿促卵泡素”的药品注射入广州代孕者体内后,可刺激卵巢中的卵泡成长,但由于女性卵泡分泌有限,刺激排卵会导致卵巢易出现卵巢功能早衰。
有关的专家还说,从心理上说,经过十月怀胎,许多代孕妈妈感觉孩子如同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出现难以割舍之情,多年后,仍有想念这个孩子的阴影,有的甚至反悔,带着孩子失踪,产生一系列心理上的负面影响。
代孕引发道德争议
代孕在古时就有,称之为“借种”,无论在什么年代,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首先,代孕是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因为代孕是没有准生证的,要是代孕公司没有承诺的成功在孩子出生证明上弄“手脚”,孩子就势必成为黑户。然后,代孕妈妈的权利和利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就是说,代孕妈妈丧失对孩子的一切抚养权利和所有联系。最后,代孕需求者在代孕妈妈怀孕期间容易产生好感,容易出现不伦感情,不被世人和社会接受。
据了解由于资金和技术问题,目前大多数的代孕,并不是精子移入子宫的医学方式,而是“直接进行性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代孕就成了变相的卖淫。
有关学者说,代孕只有尽快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公安、卫生、工商部门齐抓共管,才能依法打击这种另类代孕行为。但依我看,代孕根本就是当代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毒瘤”,只是彻底取缔,斩草除根才能还社会道德理论一片净土。